北京市工会在企业推"首席员工制" 可享高管待遇
2008年01月02日 03:57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今年,北京市总工会将在全市建工会企业内建立并推广“首席员工制度”。业务技能领先的一线职工可成为企业首席员工,享受高管待遇及其他荣誉津贴。这是记者昨日从北京市总工会了解到的。
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昨日介绍,所谓“首席员工制度”,是倡议企业将技术或业务能力最强的职工聘为首席员工,作为员工中的“领军人物”,并给予荣誉和激励。据介绍,首席员工可以先在企业技术含量高、技能要求强的主要工种及核心岗位中选择,然后逐步在其他岗位推广;人选必须在一线职工中确定,入选者须业务技能领先,能发挥技术带头人的作用。
市总工会建议,首席员工的产生除自荐、推荐外,企业可以通过业绩评比或技能比赛的方式决定。成为首席员工的职工应当和企业高级管理岗位或高级技术岗位享受同等待遇,企业也可自行设定荣誉津贴。
“首席员工不是终身的,应实行动态管理。”负责人表示,首席员工原则上聘任期为一至两年,合格者可续聘,不合格者不再聘用,所享待遇也将随之取消。目前,市总工会已通过各区县、产业工会,要求各单位成立负责考核确定首席员工人选的评聘领导小组,根据各自情况推行此制度。(记者温薷)
【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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