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8日电 为规范支付信用信息的采集、加工、使用等行为,加强支付信用信息管理,改善支付信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支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指出,为维护支付结算秩序,惩戒支付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建立支付违规分级管理制度。支付违规分级是指根据有关部门的司法裁决或行政处罚,对单位和个人的支付违规严重状况进行分类。对最近3年内存在支付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其违规严重程度由轻至重依次确定为A、B和C级。对存在严重支付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有权依法拒绝为其办理部分或全部支付结算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在通知中指出,请各单位、个人于2007年12月31日前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给中国人民银行。
联系人:陈雪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成方街32号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
邮政编码:100800
电子邮件:pcis@pbc.gov.cn
传 真:010-66016694
附:支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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