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能源部
可以说,成立能源部的声音伴随《能源法》立法工作的全过程,而《能源法》征求意见稿所言设立“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被认为是成立能源部的信号。
从《能源法》的起草进程判断,估计要等2008年新一届政府换届完成、机构编制确定之后,正式的《能源法》才有希望完成并向社会公布。因此,明年3月份也被视为设立能源部的底限。毕竟,如若赶不上2008年政府换届的时机,成立能源部可能至少要再等五年。
12月6日,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成立。这一机构被称为国家能源问题的“智囊团”机构。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第一副会长濮洪九表示,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的目的,是为国家能源方面的决策提供咨询工作,首批委员会成员由包括两院院士在内的40位中国能源领域高级专家组成。它的成立,事实上是为将要成立的能源部预热。
据本刊记者了解,能源法第一稿中曾提出过“能源主管部门”和“能源监管机构”两个能源监管主体,并分别规定了两个部门的职责,大致表达了两部门分治的前景。但到了第二稿,“能源监管机构”提法消失,管理主体仅为“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
对能源部的职责,从目前的规定来看,大致是一个从事宏观管理和统筹规划的综合性政府部门,它将不直接管理能源企业的生产工作。
因此,从当前的《能源法》框架设计上看,除了市场化原则的确立之外,仍然保留了政府调控的充分空间。(记者/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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