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2日电 据国家工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在重庆召开了部分省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座谈会。
座谈会指出,虽然目前已初步形成了禁止传销防控体系,但是,工商机关打击传销工作是在新时期面临着新任务,随着打击传销工作形势的变化,传销重点地区和非重点地区之间的界限日益模糊,做好防控仍是目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工商机关要积极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到地方治安综合治理范畴,扎实做好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继续加强宣传攻势;坚持打早、打小,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创建传销人员信息档案。
综合治理初见成效
各级工商机关积极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到地方综合治理范畴,将打击传销工作由部门行为上升到政府行为。陕西省、青海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益阳市等地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陕西省制定了《查处重大传销案件工作预案》、《违法违章案件举报奖励办法》,重庆市下发了《重庆市查处重大传销行为工作预案》。
陕西省咸阳市、安康市等地区在打击传销集中行动中,坚持市长挂帅、政府负责、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出现了“五个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公安机关积极配合拘留相关人员,通信部门积极配合向手机用户发送禁止传销公告,银行积极配合冻结传销人员账户,民政部门积极配合解决遣返费用,铁路部门积极配合遣返传销人员。
打击传销“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工作格局已经基本形成。江西省政府成立了以省委常委、副省长为组长,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综治办、省整规办、省教育厅等15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江西省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个相关部门成立了“打传工作小组”,建立了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天津、宁夏、湖南、湖北、福建等地的市、州和大部分县成立了政府牵头的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或者领导小组。
立体宣传初步到位
福建省漳州市结合“红盾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加强法规宣传力度,同时与教育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发挥学校、团委、学生会等组织力量,建立定期通报制度。
江西省利用短信平台发送禁止传销宣传短信,在全省各大商场、超市、机场、宾馆、车站、码头等地张贴宣传画和禁止传销标语,开展禁止传销进校园活动,向省内各大专院校发放5万余份“打击传销宣传卡”。甘肃省工商执法人员深入农村、社区、学校开展宣传活动,共悬挂打击传销横幅800余幅,印发宣传材料30余万份,接受群众咨询3万余人。
青海省、陕西省把社区、校园、村庄和劳动力市场、人才交流中心等人员较为集中的地方作为宣传重点,广泛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宣传栏等手段,揭示传销的违法本质,引导群众识别传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机关结合当地实际,采用宣传车、宣传栏、张贴画、标语、公益广告、公开信等方式,形成立体宣传攻势,加强对下岗职工、农牧民、学生、外地流动人员等群体的宣传教育工作,共出动宣传人员26642人次,张贴宣传画41463幅,发放宣传单100余万份。
防控网络初现威力
海南省强化一把手和主管负责人领导责任制和基层岗位责任制,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充分发挥12315投诉网络作用,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明确公安、工商联合组成打传主要力量,建立联席工作机制。
湖南省各市、县工商局、基层工商所层层签订了打击传销工作责任状,开展创建“无传销乡镇”、“无传销社区”试点工作。宁夏回族自治区对租住房屋人员实行“三级管理”,即“重点户”由派出所民警跟踪管理,“问题户”由居委会负责跟踪管理,“放心户”和空屋由社区组(楼)长和社区党员、干部及治安积极分子跟踪管理,建立起有效的社区打击传销监管防控网络。
天津市开展了创建无传销窝点、无传销组织、无传销活动社区的“三无社区”活动,将打击传销工作落实到了基层。
青海省工商机关按照“抓教育、打头目、封账户、吊执照、端窝点、毁网络、罚屋主”的工作要求,与公安机关一同做好对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