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场板块,海航有三亚凤凰机场和海口美兰机场两大资产。其中2000年海南航空控股经营美兰机场后,当年扭亏为盈,盈利102万元。2001年,完成收入2.47亿元,利润2230万元。2002年,完成收入5.98亿元,利润1.27亿元。2002年11月,美兰机场在香港成功上市。
此外,海航系在全国各地还控制多家酒店产业以及近年涉足的房地产业。
海南航空股份2006年的年报显示,海航的总资产已达357亿。然而,除海航的几位高层,没有人清楚整个海航系的资产到底是多少。有媒体报道称,整个海航集团的资产已达470亿。
从1000万起家到近500亿的总资产,二十余年间,陈峰充分利用各种融资手段,将海航资产规模放大近5000倍,堪称航空界前所未有的奇迹。
打造大新华
最新材料显示,大新华航空现注册资本36.8亿元,股东8家,海南省国资委全资子公司和索罗斯旗下公司分列第一、第二大股东
海航系470亿资产的所属权,伴随着海航的最近一次公告而显得迷踪不定。
2007年11月1日,上市公司海南航空宣布董事长陈峰离职,并对陈峰对海航的个人功绩进行赞赏。
“在海南,陈峰那一代做企业的,到现在还没有出事的企业家就少数几个。”海口当地的一位企业家告诉记者,很多人都以为陈峰“出事”了。
但海口当地几位公检法政府官员向记者证实,陈峰并没有陷入司法纠纷。
11月2日,陈峰个人向外透露,离职是去打造海航更大的平台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
大新华航空此前名为新华航空控股有限公司,2004年由海航集团和关联注资成立,随后不断增资。
2006年6月30日,海南航空曾进行一次大规模的定向增发。根据增发方案,海航股份定向增发总股本数量为28亿股,外资法人股15.45亿股,增发每股价格为2元。
新华航空控股有限公司以33亿元获售16.5亿股,海口美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9亿元获售4.5亿股,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3亿元获售1.5亿股,长江租赁有限公司6亿元获售3亿股,嘉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8亿元获售2.4亿股,海南泰衡实业有限公司0.2亿元获售0.1亿股。
资料显示,美兰机场、凤凰机场、长江租赁、嘉信投资等均为海航集团的关联方。
截至2007年10月份,海南航空总股本逾35亿股,新华航空持股17亿,比例超过48%,为海南航空第一大股东。
这意味着陈峰等人几年来梦寐以求的大新华航空已经完成了第一阶段的任务,随后而来的只是何时将这个新公司公开挂牌上市。
11月10日,记者在海南获得的最新材料显示,由新华航空控股变更而来的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2004年7月份获准成立,现注册资本36.8亿元,股东8家。
其中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投资15亿,控股40.65%;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近9亿,持股24.08%;注册地塞浦路斯的starstep limited 注资57504万元,控股15.58%;扬子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25000万元,持股6.78%;pan American aviation holdings 投资24018万元,持股6.51%;海南琪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17216万元,持股4.67%;union trans-atlantic limited 投资4003万元,持股1.08%;perfect star investment limited 投资2401万元,持股0.56%。
几大股东之中,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为海南省国资委全资公司,而starstep limited则为索罗斯下属投资公司。
一份近30页的股权认购协议显示,大新华航空的股东扬子江投资控股为海航集团的子公司。
而小股东union trans-atlantic limited则是注册于百慕大的离岸金融公司,注册时间是1994年7月22日,背景不详。
另一小股东perfect star investment limited则无法查询其信息。
除索罗斯外,航空巨头pan American aviation holdings,即美国泛美航空控股公司,也投资入股大新华航空。
资料显示,该公司于1927年由胡安·特里普创立,原为往返波士顿和纽约之间的航空邮递公司。与佛罗里达航空公司及泛美航空公司合并后,在1930年成为世界最大的国际航空公司。1950年改名为泛美世界航空公司,通称为泛美航空公司。1980年初,与国民航空公司合并,使其国内航空网加入国际航空系统。同年11月,美国政府批准为中-美航线服务。1984年9月组成现名的持股公司,原泛美世界航空公司成为其子公司。
2006年4月份,泛美控股在海南与新华航空签约,泛美投资6000万美元入股大新华航空。
秘密协议
海航集团有义务在15年的期限内收购其所持有的大新华航空全部股份
表面看来,大新华航空的主要股东是当地政府和两家国外战略投资者,海航集团和子公司所占股份并不占多数。然而,记者还在一份未公开协议上发现,大新华航空上市后,各股东股份将逐步被海航集团回购。
2005年12月21日,新华航空和索罗斯所控制的starstep limited 公司签署股权认购协议。协议表明,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已经与新华航空各方在2005年9月22日签署协议,根据协议,海南省发展控股对新华航空出资15亿,而这部分出资所获股份将委托海航集团管理持有。
同时,海航集团和海南省发展控股签署协议,约定了海航集团有义务在15年的期限内收购海南发展控股所持有的全部股份。
这项协议之下,海南省政府拿出来的是15亿现金,但是海航集团回购的则是15亿现金所对应的股份。可以预见,新华航空的股份在未来十五年内将会大幅溢价,如果回购成功,海南省政府在未来15年内获益不浅。
即便如此,海南省政府方面仍然有另外一种措施来保证15亿出资的安全。海航集团与海南发展控股签订回购协议的同时,也同时签署了质押担保协议,即海航集团拿海航集团以及海航集团两家子公司的资产抵押给海南发展控股。
海航集团除保证回购海南发展控股的15亿出资,同时同意在新华航空同索罗斯旗下公司之间的认购协议交割清楚之后的三个月内收购扬子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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