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提出初次分配也要注重公平,个税作为以公平为目标的二次分配方式之一,在当前居民生活成本显著上升的情况下,是否也该调高起征点以更加体现公平?”
“三个月收入才够我在郊区买一平方米房子,可每个月光个税就得缴好几百块。”10月26日,在北京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的赵先生,向记者表达了对“个税起征点定为1600元”的不理解——当天,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联合发布消息,今年以来,北京五环路以内商品住宅期房均价已涨至13754元。
同样不理解的还有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王一江教授。10月28日,在一次研讨会上,王一江提出,目前以月收入1600元作为个税起征点过低,把年收入12万元以上者归为高收入人群也不太合适。
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新浪网新闻中心就此联合开展了一项调查。3698名参与者中,有97.0%的人认为目前的个税起征点不合适,与此同时,有同样比例的人期待能将其调高。
“个人所得税应该是保护中低收入者利益的一种手段。可是现在一些沿海城市不少外来务工者的工资也在1600元以上了——按说他们应该被‘反哺’,却成了征收对象,可见现在的起征点确实太低了。”有接受调查者表示。
调查中,有人以目前的个税起征点和1981年的相对比,以论证其不合理:1981年职工平均工资约为每月60元,而起征点为800元,大约为月工资的13.3倍;到现在,起征点已调高到1600元,而据国家统计局10月29日公布的数据,今年前9个月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853元,起征点仅为月工资的86.3%。
有评论称,个人所得税的作用就是调节贫富差距,起征点太低,使它走向了反面———工薪阶层成为个税缴纳的主体,富人倒有太多的办法避税。
王一江认为,起征点过低压制了中等收入者,而这一部分恰恰是社会中坚力量。
可以看到的是,近年来,尤其是在一些大城市,中等收入者的被剥夺感正变得越来越强烈。“挣多少算够?照现在这样的物价、房价涨幅,恐怕你手里握着多少现金也不敢说自己够了、可以休息一下了,生怕哪一天自己不知不觉就沦落到社会中下层去了。”有人这样评论目前中等收入者的境况。
这一现状,与十七大提出的到2020年“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的目标尚有较大差距。
在不少人看来,经过了计划经济时代的低工资高积累,经过了改革开放以来财政收入的大幅度增长,今日中国已经完全具备“反哺民众”的充足实力。国家财政收入每年以20%以上的速度递增,远高于GDP增幅,2006年已达近4万亿元,今年则有望突破5万亿元。
而与此同时,劳动收入的增幅非常缓慢。我国国民工资占GDP的比例,1989年是16%,2003年则下降到12%,远低于一些市场经济较为成熟国家60%左右的水平。
有媒体就此提出,我国应有直接针对个人的加薪减税计划。
记者注意到,国家税务总局9月17日下发通知称,即日起对于饮食、娱乐等八个行业的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标准进行不同幅度的下降。其中,娱乐业下调至15%~30%,饮食业下调至8%~25%,批发和零售贸易则下调至4%~15%,其他行业也都有较大幅度的降低。
这被评论者视为一个“积极的信号”,“意味着呼吁已久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打开了一个小小的口子——虽然仅针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但对于提升公民个人收入水平必定会起到间接的推动作用”。
从十七大报告中,人们读到了更大的希望。“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的表述,仅比十六大多“人均”两字,却反映出决策层对“强国”与“富民”的并重。而“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更被视为新时期“民富观”的一个总括。
“我们已经提出初次分配也要注重公平,个税作为以公平为目标的二次分配方式之一,在当前居民生活成本显著上升的情况下,是否也该调高起征点以更加体现公平?”调查中,很多人这样期待。 (陶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