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以来,党和政府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解决收入差距扩大问题。自2006年1月1日起,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至1600元;2006年7月,中央决定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完善机关工人工资制度,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自2007年1月1日起,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高收入者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一系列政策的密集推出,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解决收入差距扩大问题的高度重视。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在“6·25”重要讲话中强调,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我们要按照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6·25”重要讲话的要求,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把“蛋糕”做大的同时,还要加大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力度,努力缓解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调整收入分配格局,概括地说,就是十个字:“提低、扩中、调高、打非、保困”。
“提低”,就是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这是缓解收入差距扩大的基础性工作。目前收入差距扩大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城乡差距拉大。所以要重视解决提高广大农民收入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政策、增加投入,建立农民增收减负的长效机制,千方百计地增加农民收入。同时,在城市也有部分群众的收入比较低。如我国东部某市目前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810元,但全市人均月工资是2700元。要努力扩大就业,健全最低工资制度、完善普通劳动者工资增长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的变化,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并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努力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
“扩中”,就是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应该是一个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占少数、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格局。但目前我国的现实情况是,中等收入者数量较少,在全社会比重小。应通过提高劳动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适当提高劳动力成本、加强对劳动者的教育和培训、鼓励创业、加强对公民合法财产的保护等多种措施,让更多的低收入者进入中等收入者行列,不断扩大中等收入者队伍。
“调高”,就是有效调节过高收入。“调高”,不是简单的“抽肥补瘦”,也不是“杀富济贫”,而是要通过税收等方式对过高收入进行有效调节,使其一部分财富通过税收等形式交给国家,用于二次分配。这从整体上有利于社会和谐,从长期看对高收入者也是有利的。当前,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大税收征管力度,打击偷税、逃税、漏税等行为。同时,深化电信、电力、石油、民航、金融、铁路等行业改革,进一步引进竞争机制,防止其凭借垄断地位为其从业人员谋取高工资、高福利。
“打非”,就是坚决取缔非法收入。广大群众对收入差距拉大有意见,其实并不是对合理、合法的收入有意见,而主要是对通过以权谋私、官商勾结、走私贩私、假冒伪劣等违规、违法行为获得巨额财富而造成的收入差距强烈不满,对这些非法收入要坚决取缔和打击。2006年国家以专项行动的形式,重拳打击各个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取得明显成效。应进一步加大对非法收入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保困”,就是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截至2006年年末,全国农村还有绝对贫困人口2148万人,初步解决温饱但还不稳定的低收入人口3550万人。在城市,由于失业、疾病等各种原因,还有2000多万城市居民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要通过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切实保障这部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使他们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上得起学、看得起病。
同时,还要重视发展慈善事业。通过建立相关法律,鼓励先富起来的人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财富分配中的作用,促进民间自愿捐赠活动,吸纳社会资金帮助困难群体,缓解贫困,缩小差距,推动实现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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