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温州9月28日电(记者 李飞云)温州市国资委27日与金可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东方集团公司、温州管道燃气有限公司、温州长运集团有限公司、温州港务集团公司等三十八户所监管企业的经营者正式签订2007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并以此作为各位企业经营者年薪考核机制的标准,一改以往国有企业负责人自定薪酬、薪酬与业绩脱节等现象。
记者在温州长运集团有限公司的责任书上看到标有具体数据的考核指标,分为基本指标和分类指标以及国资委综合评议指标。基本指标中,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从利润总额和净资产收益率来评价企业的经营情况;分类指标则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管理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来衡量企业管理能力;具有温州地方特色的国资委综合评议指标考核分为:班子建设、投资管理、产权管理、改革改制、财务监管,占考核总分的百分之二十。
温州市国资委主任蔡永进介绍说,由于行业不同和国有资产规模不同,不同企业的考核数据也分别设定,其中企业年度利润总额目标值要超过去三年的平均值并超上年实际完成值,将业绩考核与薪酬挂钩,“企业经营者的薪酬分为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基本年薪与资产规模挂钩,绩效年薪同业绩考核挂钩。业绩好,薪酬高,业绩差,薪酬低。”
温州市副市长孟建新在会上表示:“由温州国资委负责,根据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对完成考核任务的企业经营者,实现企业经营者薪酬与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对未能完成经营目标的企业经营者,根据考核办法,给予通报、警告、扣减薪酬甚至调整及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