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刊用《中国新闻周刊》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一些仍然立足于国内生产的加工贸易企业,面对出口退税、目录限制等等一系列的产业政策调整,采取了向高附加值产品线改造的应对方案。 而有一批企业,则搭乘政府开动的集体出海之船,到海外寻求新的加工贸易机遇
★本刊记者/赵磊 文 王娜
8月23日,国家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颁布的《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正式实施,本次公布的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包括2247个海关商品编码,其中1853个为2007年新增。
新增商品类别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纺织纱线、布匹、家具、金属粗加工产品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占全部海关商品编码的15%,这使得加工贸易制造业面临新一轮“冲击波”,抑制外贸出口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根据公告内容所称,在出口受到限制的加工贸易产品时,中国的贸易企业将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管理。
“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行‘实转’管理,是指今后如果企业开展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在合同备案时须缴纳台账保证金。在规定期限内加工成品出口、办理核销结案手续后,保证金及利息予以退还。以前,来料加工的部分企业将原料进口后,只做登记而不用缴纳保证金。”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谷克鉴对本刊解释说。
商务部产业司司长王琴华对媒体表示:这些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涉及300亿美元左右的出口额,企业为缴纳保证金所形成的财务负担约为6亿元人民币。
对于是否会对工贸易企业造成“致命打击”,王琴华认为,“不能一概而论”。
根据公告,此次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政策调整将对东部和中西部地区实行差别政策。中西部地区还保留原来“空转”的政策,东部地区的企业的确感到了压力。
这项为优化出口商品结构而出台的措施,令中国的加工制造企业感到“难受”,也意味着一部分从事加工贸易的中小企业将面临重新洗牌。
“中国制造”困境
近年来,“中国制造”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商务部2006年的一项统计数据显示:国内600种主要商品中,供过于求的商品446种,供求基本平衡的商品154种。
分析师指出,在五金、纺织、家电以及很多轻工制造品行业中,国内已出现大量过剩产能。这迫使中国的制造业不得不“走出国门”求发展。
紧迫的是,中国目前保有的巨额贸易顺差(2006年我国贸易顺差排世界第二,截至今年6月份,我国外贸顺差冲高至1125.3亿美元,大大超过去年同期614.5亿美元的规模),使其外贸出口形势颇为严峻。
在“走出国门”的过程中,中国企业不断遭遇反倾销、反补贴、337调查、安全壁垒等贸易摩擦,且呈有增无减之势。而大量出口给国内所带来的外汇储备猛涨,已经隐然成为中国流动性泛滥的祸根。
其实,在此次限制类目录出台之前,自去年以来,政府已经出台了一系列外贸调整措施。2006年9月,财政部曾会同有关部门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的通知》,对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作了调整。
2007年6月18日,财政部再次与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等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再次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
而对于以钢材为代表的高污染、高能耗、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下调,早从2003年已有前例。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谷克鉴认为:“这些政策的出台,是前所未有的,意味着我国贸易政策的重大变化。”
过去中国的政策都是鼓励出口,而近期这些政策出台,其目的是为了抑制外贸出口的过快增长,特别是“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改革开放以来,加工贸易占对外出口的比重持续增长,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占全国的90%以上,而这次限制类目录所调整的也主要是针对这些产品。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