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在此次通过的《反垄断法草案》中,特别提出了并购的申报制度,得到了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批准后,才能开展并购工作,尚明司长告诉记者,从2003年开始商务部已经受理了300多项并购申请,绝大多少都能够顺利通过。
尚明:“绝大多数的并购,95%以上的并购都很快的通过了,只有极少的并购,那么因为他确实并购影响比较大,并购以后,原来都是主要的竞争者,现在竞争者真正消灭了那就有理由可能怀疑他是否今后会有一些影响竞争,或者是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所以不同意。”
在最新的《反垄断法草案》中,有一个和其他国家《反垄断法》不同之处,就是特别列了一章,反对滥用行政权利排除、限制竞争。这其实也是操作最复杂的一章。
黄建初:“一些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反垄断法,它规定的就是对经营者,也就是对企业的经济垄断行为。对于这个滥用行政权利排除限制竞争的话,我觉得它并不是反垄断法能够最后完全能够解决的一个问题,那么在我们国家的话,涉及到滥用行政权利来排除限制竞争,那么它的原因很复杂,我觉得,而且我觉得你要完全解决这个问题的话,实际上要更深层次的说,是要我们进一步深化改革,特别是要涉及深化政府的行政体制改革,严格的依法行政。”
《反垄断法》的出台是通过保护来支持企业的发展
《反垄断法》对于订立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过度集中以及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都做出了明确规定。这部法律借鉴了国际经验,也充分考虑了国内实际情况,明确了我国反垄断的基本法律框架。那么,《反垄断法》的出台,会给大家的经济生活带来哪些变化呢?
由于《反垄断法》中设立了规范企业行为的种种条款,因此有人不免会担心,这部法律的出台,是不是会限制企业的发展。然而,实际上,《反垄断法》并不是反对企业做大做强,而且通过保护竞争,来支持企业的发展。
尚明:“所以不要一出台反垄断法,我们企业害怕了,说好,我就支配地位了,我是不是今后要小心,或者法律会更多的关注我,没关系,所以这个就是要出台反垄断法以后,我们在,包括我们各种性质的企业,这个不要害怕,所以反垄断法是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所以你大了没关系,你100%,80%,70%都没关系。”
记者:“这种支配地位并不代表垄断?”
尚明:“支配地位它是一种垄断状态,但是呢,你如果不滥用的话,这种法律武器他不会对你发挥作用。”
很多人都很关心,《反垄断法》的出台,是否会导致手机资费或者水电、油等价格的下降,然而在盛杰民教授看来,《反垄断法》的颁布并不会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消费者会逐渐享受的利益的。
盛杰民:“他们,也多数都是国有的占控制地位的这些企业,那么对他们如何适用这部法,也许反垄断执法机构,以及反垄断委员会,可能还会有一些,具体的一些细致的安排,当然我相信,肯定通过引入竞争机制,使它形成一个竞争的市场,那么这个肯定会给消费者带来很大很大的利益的。”
《反垄断法》的出台不仅弥补了我国在经济法领域的空白,同时也让消费者又有了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武器。而更重要的是,让企业在今后的经营行为能够更加的规范。
黄建初:“我们市场上所有的经营者,它都有一个非常明确和清晰的预期,就是你什么行为是能做的,什么行为是不能做的,那么他搞协议的时候,他就得判断一下我这个协议是不是垄断协议啊,他在实行并购的时候他就得判断一下,我这个并购是不是会具有或者可能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啊,那么这样的话,它有可以依照法律规范的话,他就自己来调整自己的行为,那么这样的话当然对于是我们建立我们国家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这样市场体系来说,那么当然会发挥作用的。”
半小时观察
反垄断法表面上看,反的是各种利用优势地位,排除竞争,使市场被强势者所掌握的行为。但从根本上说,它更是在维护一种社会公平,而这正是市场经济生命力的来源。正因为如此,反垄断法在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当中,占据了核心地位,赢得了 “经济宪法”的称号。
酝酿了十三年的《反垄断法》终于出台了,这是市场经济制度在我国走向成熟的标志。但是我们看到,这样一部经济宪法的出台仅仅只是第一步。具体的执法机构目前还不明确,实施细则仍在制定当中,而当这一切法律体系完备之后,我们还需要关注具体落实情况。反垄断对于一个国家乃至每个消费者的重要性,我想大家都不难理解。但是,反垄断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和字面上,真正要取得效果,还需要我们下更大的决心。希望反垄断法真的能带来反垄断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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