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难忘的是一次在家乡与儿时同伴的重逢,他的同学牵着孩子到家里做客,面对在外面发了大财的有钱人,仍然在乡下为五斗米劳碌的同学只有一脸的谦恭与拘束,全然没有儿时的亲热。只是说到年纯收入有2000多元时,脸上才现出兴奋的神情,江炜感到一阵酸涩,他的眼前浮现出鲁迅作品《故乡》里与中年润土重逢的画面……
他隐隐感到了责任。在一次太湖之滨的聚会上,面对水天一色,江炜却无心于良辰美景,他对几位投资界的朋友谈起了自己的心愿,成立一个慈善基金,捐建贫困地区的学校,“看到那些孩子,我感到很不舒服,觉得有义务来做些回报社会的事。”
几位朋友立即响应,“将来我们老了,说起做股票坐庄赚多少钱都没有这个事有意义!”
江炜他们决定从各自公司收益中拿出3%成立基金,再投资股市,以获得的收益来捐建学校,从江炜的家乡江西,也就是长征的起点做起,沿着长征路,一路捐过去。
最大的快乐:积累财富做慈善
“有了钱不能改变死亡这个结果,但可以改变过程。”
被财富改变了过程的江炜,也在用财富改变着一些人的命运。财富之于人生幸福的意义,江炜比常人有更丰富而深刻的感悟。
“中国人是穷怕了,所以股市热,做股票收益比较快,赚了钱,脱离了生存阶段,就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现在最想做的就是慈善事业。当整个社会都有了钱后,也才能谈别的。”
“有钱并不一定就会拜金,素质好的人只会把事业推得越来越大。有了钱也不等于就有了一切,道德修养、亲情、家庭、人际关系都是钱买不到的。”
“我现在最大的快乐是积累更大的财富,做慈善。”(何姗 陈志杰)
编辑手记
什么是幸福?财富对于幸福有多大的意义?
幸福之于下岗工人容超飞是在股市里找回了成就感;幸福之于保姆小邓是拥有丽江花园的房子;幸福之于推销员小于是赚够千万创办实业;幸福之于“80后”的邹兵是30岁前赚够千万并最终拥有像巴菲特那样的公司;幸福之于李艳妮是从小城市的一名小职员变成京城里的一名企业家。
这一切都因为股市,因为在股市中积累的财富。所以说,经济条件的权利是追求幸福权利的一部分。
物质欲求的满足,自我价值的实现,心灵的自由安宁,这些都是多数人所追求的幸福。但对于江炜,幸福人生有更丰富博大的内涵,幸福先是有房有车,然后是创办投资公司,现在是办慈善捐建学校,最后一点,江炜视之为最快乐的事。
江炜可以说是先富起来的中国人的一个典范,不仅拥有物质生活的安逸,而且享有精神的自由与富足;不仅体贴一己之安乐,而且普施社会关怀。
这几乎与哲学家们推崇的幸福标准趋于一致——幸福是诸善的总和:财富、健康、享乐、爱心、和平、公正、智慧。幸福是最终或至高的善。现实世界中是否存在至善?
“有了钱不能改变死亡这个结果,但可以改变过程。”江炜这番对人生的感悟让人想起了《圣经》里的一节经文:
“日光之下,并无新事。”(传道书1:9)
最终或至高的善,极致的幸福,乃在信仰的彼岸。(何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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