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销”近阶段悄然兴起,有些网站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在网站初创阶段积累点击量从而吸引广告商,最后走回网络传统的广告收益模式;另一部分网站则是纯粹希望通过传销赚一把就“闪”,让大部分参与到其中的会员蒙受损失
今年快60岁的蔡女士最近很兴奋,虽然起起伏伏的股市并没有给她带来多少赚头,但她到处告诉自己的亲朋好友发现了一个比股票更赚钱的发财致富妙方。这个方法就是上网赚钱。
今年7月,蔡女士在和外甥女小陈探讨哪些股票更赚钱的时候,无意中听小陈说到了朋友的一件事情。小陈的朋友和几个合伙人一起架设了一个网站,这个网站是一个会员制网站。新成员缴纳一些浏览费后,就可以成为会员,并且享受浏览网站内容的权利。然而,这并不是网站吸引人的地方,网站真正吸引人的地方在于,如果现有会员介绍新会员加入,就可以部分分享新会员缴纳的浏览费用。更诱人的是,第一批介绍进入的会员再介绍第二批会员后,原始会员还可以享受第二批会员的浏览费用分成。
听了这个消息,平时只用电脑来打打简单游戏的蔡女士动了心。家里的网络本来就是包月的,而且包月费用还打在了通讯费用中,可以在老公的单位里报销。如果只要缴纳一部分钱,就可以通过浏览网页赚到钱,何乐而不为?
于是,蔡女士联系到了小陈的朋友。小陈的朋友在电话中一番慷慨激昂的迅速致富演说让蔡女士下了决心。在小陈朋友的指导下,蔡女士第一次使用了网络银行业务,她通过网络银行向网站的指定账户打入了一笔200元的浏览费用。很快,蔡女士得到了自己的会员号和密码,成为了可以浏览网站内容的会员。
一个月的时间,足以让蔡女士游说平日里一起出入股市的姐妹们成为网站的新会员。随着介绍新会员加入,一个月后,蔡女士的账户里多了280元,除去缴纳的200元,蔡女士没费什么力气收入了80元。尽管80元只是一个小数目,却让蔡女士看到了光明的未来。于是就有了文章开头她到处宣传赚钱妙方的那一幕。
蔡女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目前她的业绩,她已经有了7个第一批的介绍会员,她从每个人身上提了40元会费,共280元。按照下个月这7个会员每人再介绍7个会员算,她可以从二批次会员每个人身上再提40元,就是1960元。如果这49个二批次会员每人一个月也能再介绍7个三批次会员,蔡女士每个月的收入将十分惊人。
经过蔡女士的介绍,这个所谓的赚钱妙方立刻就让人联想到了传销模式。实际上,这不难理解,传销销售的是实在的物品,这个网站销售的是所谓的可浏览信息。与物品相比,该网站初始需要投入的成本更低。
根据业内人士的介绍,“网络传销”近阶段悄然兴起,有些网站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在网站初创阶段积累点击量从而吸引广告商,最后走回网络传统的广告收益模式。这部分网站最终的目标仍然是通过提高网站内容质量,以保持人气,留住广告。
而另一部分网站则是纯粹希望通过传销赚一把就“闪”。实际上,当网站的会员扩展到一定的规模,网站所收的会费远远不能满足给上级会员的提成需求。而在此情况出现之前,这些网站就会忽然消失,让大部分参与到其中的会员蒙受损失。
当记者询问蔡女士在加入会员时是否有和网站签订任何形式的协议,以保证网站会及时履行支付提成的义务时,得到了否定的答案。而这正是大部分“网络传销”所预先设好的陷阱。一方面,这可以方便网站在任何时候任意取消会员制,完成转形。另一方面,这也让不少网站可以赚了就跑又不承担责任。而会员们往往年龄较大,不熟悉网络,也不具备足够的法律意识,一开始就参与到了可能非法的买卖中,难以得到足够的保护。
另外,与实物传销不同,网络传销由于不售卖实在的物品,难以定性,同时,网络的先天特点加大了监管的难度。面对网络上海量的网站,监管部门如果不是了解内情,难以通过表象作出判断,尤其是目前免费的网络空间申请和取消都十分简单,进一步加大了管理难度。(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