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30日电(孙贤迅)闽山莽莽,林木苍苍,海峡西岸一片葱茏。在福建山区,所闻所见是广大农民从心底真诚拥护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浦城县濠村乡溪口村老农吴顺成动情地说:“我这一生经历了两件喜事,第一次是铁树开花土地回了家;第二次是铁树开花林地回了家!”
尤溪县纲纪村郑光水老农感慨道:“自从盘古开天地,哪朝哪代不收‘皇粮国税’,共产党不但免了农民的税费,还把山林分给我们,这是从来没有的事。”
松溪县花桥乡村头村村民自发集资万元,在村口竖起一块大石碑,刻上林改的政策和村规民约。村民真义昌说:“林改政策好,写在纸上怕破掉,雕在木头上怕烂掉,刻在石碑上才能永久!” 这是块民心碑,是民意的反映。
福建林权制度改革,山区农民得到了财产,政府得到了民心。
福建是中国南方重点集体林区,拥有林地1.36亿亩,是个“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山区省份,全省人均耕地面积不到零点六亩,而人均林地面积四亩,南平、三明、龙岩等林区,农民人均林地面积高达14亩多。
改革前集体林产权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很好解决,长期以来,林业发展缓慢,林农守着“金山银山”过穷日子。
均山、均权、均利,福建永安洪田村农民1998年分山到户的壮举,引起福建高层的高度关注,也牵动着福建林业人的心,他们在苦苦思索,如何破解山区、林区发展难题,为福建山区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找到一个新的突破口。洪田村农民的改革实践给了他们以启示。那就是改革,打破现行的政策限制,顺应民意,对集体林权制度进行一场革命。
2002年,福建在武平等地进行林改试点,试点成功。
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核心是将农村土地联产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延伸到林地,确立了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顺民心,得民意。
福建的改革实践,为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了一条成功的路子,创造了许多带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经验,为中国林改顺利推进提供了可贵的借鉴。中国继土地承包责任制后的又一次土地革命即将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