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劳动者 盼好政策尽快落实
由于政策出台仅十多天,所有受访者均未拿到10元高温津贴,且大部分从事露天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对《通知》全然不知。这主要是宣传力度不够。这是一项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好政策,但要让广大劳动者知晓,还需要政府部门、各级工会向企业、职工广为宣传,尤其是向为数众多的非公企业做好宣传。
另外,弱势群体不敢维权的状况令人忧虑。面对严峻的就业压力和沉重的家庭负担,仅凭体力维持生计的建筑、送水、快递、保安等从业人员的竞争力显得不堪一击,为保住饭碗,他们中的一些人甚至放弃了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基本权利,如果让他们按《通知》规定索要高温津贴,结果可能是得不偿失。在采访中,几乎没有劳动者对《通知》的出台表示欣喜,相反是事不关己的漠然。
尽快落实这项政策,督促各类企业向员工发放高温津贴,让一线员工尽快得到保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新任务。(记者 邵宁 窦晓冬)
【焦点关注】
“热浪与健康监测预警”一级戒备
高温、高湿、西南风,这是夏天最难熬的日子的特征,是这个季节最危险的健康杀手。由本市气象部门和卫生部门5年前联手启动的“热浪与健康监测预警系统”,又进入了“一级戒备状态”。据该系统监测,到目前为止,申城今夏主要属轻微热浪。
市城市环境气象中心副主任谈建国介绍说,不同时段,人体对气温的忍受能力不同。申城6月入夏初期,人们能忍受的平均高温水平为35℃;6月底至7月上旬,上升至36℃左右;7月中下旬,人体能忍受的平均高温水平进一步上升到37℃左右;8月上中旬,这一数值下降到36℃;而到了8月下旬到9月上旬,再降低到35℃左右。
今年7月上中旬,申城虽然高温不断,但超过37℃的极端高温日属零散出现,威胁程度相对来说不大;另一方面,夜间的降温还算比较明显。所以,今夏的持续高温,未对人体健康产生重大影响。
不过,无论在夏季的哪一阶段,只要出现连续3天以上、且超出同期人体忍受限度的高温,人的死亡率和发病率就会明显上升。1998年8月7日至17日,连续11天的最高气温持续在36℃以上,其中8月15日最高气温甚至高达39.4℃。当月月底,来自卫生部门的数据证实了这段持续高温的“杀伤力”——人口死亡率明显高于平时。
来自上海气象信息网的高温防御信息提醒说,高温天气宜吃咸食,多饮凉茶、绿豆汤和苦味食物等。体育锻炼要适量适时,外出健身最好自己带水,不断地少量饮水,切忌狂饮。不要长时间呆在空调房内,以防产生头疼头昏等所谓“空调病”。电扇不能直接对着头部或身体的某一部位长时间吹,以免身体局部受寒。(记者 董纯蕾)
【焦点链接】
7月11日,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总工会联合发出《关于本市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内容包括:
●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津贴标准每天不低于10元。
●企业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具体条件,建立高温季节津贴制度,并通过民主协商合理确定本企业的高温季节津贴发放条件、范围及具体标准。
●企业在发放高温季节津贴的同时,不能影响高温岗位工作劳动者的高温岗位津贴的发放,并应继续做好高温季节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各企业,特别是从事高温作业和户外作业的企业,要制定合理的作息制度,当气温达到35℃及以上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缩短工作时间。当气温达到38℃及以上时,除涉及国计民生、城市运行安全和人民基本生活等的重要行业外,工作环境不能满足极端高温条件作业的企业,可视实际情况采取暂停工作和保证休息等措施。
●本通知下发前今年已有的高温日,企业应按本通知规定发放高温季节津贴。
【专家观点】
应立法保护高温下的劳动者
市总工会经济部和保障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1960年7月1日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是目前唯一的一部高温劳动保护的法规,然而,这个47年前的《暂行条例》,根本无法维护今日劳动者的权益。比如,《暂行条例》只适用于“工业、交通运输业及基本建设工地的高温作业和炎热季节的露天作业”以及“田间作业”。具体防暑降温措施只是:“夏季露天作业工人和农民,应使用宽边草帽或斗笠和白色宽大的服装。夏季田间作业,应在适当地点建立男女分设的简便厕所”,等等。
显然,《暂行条例》针对的是我国近半个世纪前的社会状况和经济状况,与今天的情况严重脱节,也与当前日益多元化的行业和越来越复杂的劳动关系不相适应。《暂行条例》不能无休止地“暂行”,必须为高温下的劳动保护立法。
近年来,市总工会在市人大、政协会议上多次递交议案、提案,向政府有关部门建议出台地方法规,以保护高温下劳动者的健康。今年5月,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市总工会开始酝酿这方面的政策,最近联合出台了这一《通知》。在国家法规还未改变、地方法规还未出台之际,《通知》为烈日下的劳动者撑起了一把“遮阳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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