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3日电 中国国务院近日印发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该《方案》明确了2010年中国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
《方案》要求,到2010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由2005年的1.22吨标准煤下降到1吨标准煤以下,降低20%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到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量由2005年的2549万吨减少到2295万吨,化学需氧量(COD)由1414万吨减少到1273万吨;全国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
国务院指出,当前,实现节能减排目标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去年以来,全国上下加强了节能减排工作,国务院发布了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制定了促进节能减排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相继做出了工作部署,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去年全国没有实现年初确定的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的目标,加大了“十一五”后四年节能减排工作的难度。更为严峻的是,今年一季度,工业特别是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增长过快,占全国工业能耗和二氧化硫排放近70%的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油加工、化工等六大行业增长20.6%,同比加快6.6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各方面工作仍存在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配套、政策不完善、投入不落实、协调不得力等问题。这种状况如不及时扭转,不仅今年节能减排工作难以取得明显进展,“十一五”节能减排的总体目标也将难以实现。
《方案》要求,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完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促进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加快发展。
《方案》要求,加快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加快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推动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多渠道筹措节能减排资金。
《方案》亦要求,创新模式,加快发展循环经济;依靠科技,加快技术开发和推广;强化责任,加强节能减排管理;健全法制,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完善政策,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宣传,提高全民节约意识;政府带头,发挥节能表率作用。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