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版权保护 繁荣音乐创新——2007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高峰论坛”昨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国音像协会表示,按照中国音乐行业版权费收费的公告等规定,卡拉OK的授权许可收费工作已经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卡拉OK行业的版权费收取和保护已经取得的一定的成绩,目前已成功在云南、新疆、陕西、广东、北京等地为版权人初步争取到了合法权益。
昨天的论坛上,除了来自政府有关部门、中国音像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代表,还有法律界、音乐界、唱片界和新闻界的权威人士以及卡拉OK经营业者代表和专家学者,涵盖了音像产业链条各个环节。
对于大家普遍关注的卡拉OK收费问题,中国音像协会会长于永湛说,卡拉OK经营场所的快速发展,创造了一个使用音乐电视作品的庞大市场。对使用作品经营收益的合理收取和分配,可以给音像产业的发展和原创音乐的繁荣创造有力的条件。也为卡拉OK经营者合法、方便、快捷地获取作品使用权创造了条件。对权利人和使用者乃至消费者来说都是互利双赢的。
中国音像协会副会长、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负责人王化鹏表示,经过几年的努力,目前关于卡拉OK版权保护意识已经深入人心,为音像作品权利人版权付费已经成为了消费者、KTV经营者的共识。按照中国音乐行业版权费收费的公告等规定,卡拉OK的授权许可收费工作已经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卡拉OK行业的版权费收取和保护已经取得的一定的成绩。成功在云南、新疆、陕西、广东、北京等地为版权人初步争取到了合法权益。在未来音乐版权的保护工作会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据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屈景明介绍,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是国际作曲者协会联合会的成员,协会在中国大陆有5000个词曲作者,作品量约在22万,基本上占有国内能听到的歌曲95%以上。同时,因为协会是国际作曲者协会联合会的成员,在每一个国家或者地区都有这样的一个协会。当地的音乐作者都加入到当地的协会了,各个国家和地区之间协会相互授权,形成一个网络,在世界的任何一个地点,都有人照看作者的权利。(何晶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