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7日电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副局长赵刚17日称,奥运将近,我们对奥运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是越来越加强了,最近我们将出台一个保护奥林匹克标志的行动方案。我想随着2008年奥运会的将近,我们也会及时地调整有关力量,采取有力的措施,保证奥运会有一个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4月17日,国新办就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等举行发布会。赵刚是在会上回答提问时作出上述表示的。赵刚指出,对于打击商标的假冒和侵权行为,我们的态度是一如既往的,坚决制止各种侵权行为。这些措施应该说是多方面的,第一个方面,提高全社会的商标法律意识,包括商标权利人的商标法律意识,包括企业的商标法律意识,包括消费者的商标法律意识。
第二个方面,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百日行动或者专项行动可能在短期内取得一定的效果,但是解决不了长久的问题。所以我们国家工商总局在长效机制方面是非常重视的。在这方面我们有不少新的方法和措施,比如我们的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加强指导、加强监督,在这方面江苏省采取了一种办法,下级工商局立案以后,要及时地通知上级工商局,这样便于上级工商局掌握情况,及时地进行指导和监督。同时,我们强调不同地区的工商局之间加强配合,发现侵权的线索,及时通知有关工商局,大家共同采取行动。
赵刚说,我们也注意和公安机关的配合。公安机关有刑事侦查的权力,过去工商局查到案件以后,发现认为达到了刑事追诉标准了,这个时候才移送公安机关,现在国家工商总局和公安部联合出台了一个规定,把这个做法往前推了一步,也就是说工商局接到投诉,根据有关线索判定有可能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我们就及时地通知公安机关,由他们提前介入。
赵刚还指出,关于零售市场的问题,从2005年,国家工商总局就在一些零售市场采取了一些措施。2006年初,国家工商总局专门发出一个整治批发零售市场的通知,要求对北京、上海、深圳一些比较大的零售市场进行有效的治理。在北京,北京市工商局推行了商标授权制度,要求销售带有商标产品的商铺要取得商标权利人的授权。同时,北京市工商局还在这些零售市场张贴公告禁止销售40多种外国著名商标的商品。张贴这些公告的前提,就是这些商标的权利人保证他的产品只在一些大的商场里面出售,而不会进入这些零售的摊点,如果在零售摊点出售的话,他要承担担保的责任。也就是说在零售地点出现的牌子不是经过他允许的。除了这些大的市场之外,我们还注意到农村的市场,也就是我们今年的工作重点,对农村市场加以特别的关注。
赵刚说,最后我想提醒大家的是,像北京、上海、深圳一些批发零售市场、商场出现的侵权行为,是不具有代表性的,因为它是一种很特殊的情况,进到这些商场买东西的人,可以说知道这个东西不是权利人的产品,也就是说是知假买假,它和我们日常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行为是不一样的,所以它是一个比较特殊的行为。据我了解,在北京一些零售市场有些商户已经不卖那些假的商品了,结果仍然有人到那里去找,然后给他提供照片,比如我要这个牌子,哪年生产的,什么东西,这个时候有些商户经不住诱惑,通过其他渠道就给当事人提供这种假冒商品。我说这个例子,想说明对这些市场整治起来、打击起来难度更大,因为它的行为更隐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