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岁无保障女性可申领养老金
申领年龄从60岁降至55岁 每人每月可领取200元
具有本市户籍55岁以上的无保障女性,也可以开始申领每月200元的福利养老金。日前,市劳动保障局发布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将福利养老金的申领进行一次性“扩容”,对于女性的申领年龄条件从60岁降至55岁。
根据原来福利养老金的制度,可申领的人员应为具有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且不享受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老人。这样,一些不满60周岁却已年满55岁周岁的女性既无法再参加其他养老保险,同时也不在福利养老金申领范围,成为养老保障的“真空地带”。而新出台的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则使得本市福利养老金实现一次性“扩容”:2008年12月31日前,具有本市户籍、女已年满55周岁不满60周岁,且不享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自2009年1月1日起,可以申请办理享受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同时,市劳动保障局提醒,自2009年1月1日起,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而未参加的人员,不再享受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即福利养老金待遇,福利养老金将不再扩大范围。(解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