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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值新政实施 基金纷纷下调净值

2008年09月17日 10:5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表评论

  重估幅度多数在0.25%到6%左右,最大调幅则超过10%

  上周五,证监会公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对基金公司在公允价值计量,尤其是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上做出新的制度安排。截至记者发稿时,今日已有近40家基金公司发布公告,对旗下近135只基金净值进行重估,下调幅度在0.25%到6%左右。

  在今日发布公告的基金公司中,基金净值下调幅度较大的基金包括:博时价值增长贰号下调6.87%,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基金下调6.32%,申万巴黎盛利精选混合型基金下调5.89%,嘉实主题下调5.32%,申万巴黎新动力股票型基金下调4.41%。虽然上述基金调整幅度稍大,但多数基金的调整幅度还是在1%到2%左右。调整幅度最大的个别基金净值下调则超过10%。

  “尽管估值方法改变可能使得基金净值出现短期的调整,但股票的长期投资价值和内在价值不会因此发生改变。”业内人士认为,“《指导意见》的发布体现了保护基金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宗旨,将有效防止估值虚高等情况发生,有利于保护中长期持有人的利益,防止部分机构利用信息不对称进行套利。”

  事实上,此前基金在计算净值时,对长期停牌股票均采用停牌时的收盘价格估值,但当上市公司和市场环境发生显著变化后,该方法客观上导致了净值计算的不准确。市场人士认为,基金净值计算不准确会影响开放式基金申购和赎回的公平性、歪曲基金业绩评价,在市场持续走低时,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问题显得更加突出。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向基金公司提供的基金估值备选方案包括指数收益法、可比公司法、市场价格模型法和估值模型估值法等4套,但昨日发布公告的基金公司,几乎都采用了指数收益法进行重新估值。

  据悉,指数收益法主要是根据估值日,以公开发布的相应行业指数的日收益率作为该股票的收益率,并进而计算该股票当日的公允价值。对此,业内人士表示,该方法较多考虑了系统性风险,相对客观和透明,也便于投资者监督,能较好地避免公司对估值的操纵。(见习记者 吴晓婧)

编辑:蓝玉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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