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上周五发出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严控信用卡发卡风险,对已持有多家银行发行的多张银行卡的无担保客户,如果其账户总授信额度可能超出央行规定的最高总授信额度时,发卡银行可不予核发新的银行卡。
各地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昨天已接到相关通知。
表现:各银行都在比拼发卡量
现在各银行都在比拼发卡量,新的卡种层出不穷,仅最近两周就有多张新信用卡问世。比如,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就先后与上海航空、日本航空联合发行了两张联名卡,招商银行也与上海港汇广场联合发行了Hello Kitty粉丝双币信用卡。
后果:不计成本产生恶性竞争
有些银行为争抢发卡量而不计成本和忽视风险管理的恶性竞争,银监会要求坚决杜绝此类行为。通知要求,申请表必须由主卡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名确认,不得在申请人不知情或违背申请人意愿的情况下盲目发卡。发卡不得激活未经签名确认、未经开卡程序确认等的银行卡。
银监会:欺诈风险事件频繁发生
银监会这样做的主要原因是,最近因虚假申领银行卡进行商户POS套现行为引发的欺诈风险事件频繁发生,涉嫌欺诈的交易金额水平有所上升,商业银行开展银行卡业务面临的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等呈现上升态势。
规定:一人多卡额度超标将停发新卡
银监会在通知中要求,银行卡发卡业务应执行严格的资信审批程序。注重对银行卡持卡人有效身份的确认,在发卡前必须进行详细的资信调查。初始额度审批及其适度调整要遵循审慎原则,根据银行卡申请人的整体资料和财务情况,综合评估其偿还能力后核定各类银行卡的授信额度。
特别提出,对每个无担保客户,应根据对其风险状况的评估进行集中化的银行卡账户最高总授信额度管理。对已持有多家银行发行的多张银行卡的无担保客户,在其账户总授信额度可能超出最高总授信额度时,发卡银行可不予核发新的银行卡。
目前人民银行规定个人最高授信额是人民币5万元,这意味着,如果一个人手中多张信用卡的总授信额度超过这个上限,将不能再申请到新的信用卡。
对高风险持卡人应紧急止付
另外,银监会还要求商业银行对有信用卡交易无还款记录、涉嫌非法套现行为或已产生违约金和滞纳金等的高风险持卡人,及时采取积极催收、降低授信额度、紧急止付等审慎措施,必要时取消其用卡和申领新卡的资格,以有效控制银行卡业务风险水平。
同时,银行业协会还将逐步推动建立发卡银行和收单机构之间的不良客户信息共享机制,共同防范银行卡欺诈风险。(甄世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