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IT|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片·论坛|图片网|华文教育|视 频|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图片库|供 稿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德隆系”主犯张业光被判处4年徒刑 罚款30万
2007年02月16日 10:29 来源:新华网


    “德隆系”主犯之一张业光案在武汉审结。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其具有自首情节,近日一审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中新社发 吴芒子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德隆系”主犯之一张业光案在武汉审结。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其具有自首情节,近日一审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张业光曾任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友联管理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执委、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底,为应付金新信托在委托理财业务中出现的兑付危机,张业光与唐万新等德隆高层决策人物,由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新的金融机构,以加大委托理财业务量,并决定由随后成立的上海友联管理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对其所属金融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从2001年6月5日至2004年8月31日,上海友联组织金新信托、德恒证券、恒信证券、中富证券、大江国投、伊斯兰信托等公司,与不特定社会公众签订委托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3.2万余份,变相吸收公众存款437亿余元人民币,其中未兑付资金余额为167亿余元。

  2004年5月案发后,张业光先后潜往香港、泰国等处。据张业光交代,在逃亡的日子里,他感到“每天都过得胆战心惊”。想到“自己做错的事终究是要有个交代的”,他于2006年7月31日从泰国转道香港,8月1日乘上广州至武汉的Tl24次列车,次日抵达武汉后便到公安部门投案。

  法院认为,上海友联管理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指使和操纵金新信托、德恒证券、恒信证券、伊斯兰信托、中富证券、大江国投等单位,采取承诺保底和固定收益率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人张业光作为上海友联的执委、董事,在上海友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过程中,参与制定融资方案、融资利率,下达融资计划,协助唐万新组织、指挥各金融机构进行非法融资活动,并对各金融机构融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参与决定资金的调拨和使用,系主要决策者和指挥者之一。张业光还担任德恒证券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德恒证券开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活动,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鉴于张业光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全部犯罪事实,法院遂认定其具有自首情节而作出了从轻判决。(梁晓亮、齐苏)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