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IT|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片·论坛|图片网|华文教育|视 频|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图片库|供 稿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发布农村金融业新规 为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2007年01月29日 20:39

  中新社北京一月二十九日电(记者 赵建华)针对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六项行政许可及监管细则。银监会今天对外称,此举旨在规范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设立与退出、公司治理、经营行为,规范其组建审批的工作程序。

  这六项行政许可及监管细则包括,《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贷款公司组建审批工作指引》、《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组建审批工作指引》。

  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可以代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业务;有条件的村镇银行可以发行银行卡,可以提供流动性服务。

  根据《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贷款公司可以办理各项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等业务,但不得吸收公众存款,营运资金为实收资本和向投资人的借款。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这六个文件的发布,为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利于促进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促进城乡金融、经济的协调发展。

  该负责人指出,监管部门将按照“宽准入、严监管”的基本原则,引导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到农村地区投资创业,支持新农村建设。


 
编辑:闻育旻】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打印稿件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