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十一月七日电(记者 魏晞)中国工商银行七日宣布,其联席账簿管理人已于二00六年十一月六日悉数行使招股书所述的超额配售权,涉及合计超过五十三亿股H股),占全球发售下初步提呈的发售股份百分之十五。
上述超额配售股份将由工行发行及配发及由售股股东出售,每股H股作价三点零七港元,即全球发售下每股H股的发售价。超额配售股份将仅用作补足国际发售中的超额配发。
根据有关国有股减持的规定,中国工商银行的国有股东(即财政部、汇金公司及社保基金理事会)须按其各自的持股比例,向社保基金理事会转让超过五亿三千万股A股,合计相当于因行使超额配售权而发行及出售的H股数目的十分之一。国有股东向社保基金理事会转让的股份将以一兑一的基准转换为H股。售股股东及中国工商银行均不会因向社保基金理事会转让股份或社保基金理事会其后处置该等H股收取任何所得款项。
紧随发行及配发超额配售股份和转换的完成后,中国工商银行已发行股份约百分之二十三点四五将由公众人士持有。
据悉,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已批准超额配售股份及于转换完成后社保基金理事会将持有的H股上市及买卖。
工行称,发行超额配售股份所得净资金约一百二十七亿港元,将会用于招股书“未来计划及募集资金用途”一节所载的相同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