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的首个黄金期货合约今天起将正式进入交割月。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黄金期货0806合约的交易保证金从6月1日起将上调至30%;此外上期所还规定,自然人客户不得进行黄金实物交割,凡是自然人客户持有的黄金期货0806合约头寸,今起将直接由交易所执行强行平仓。业内人士表示,进入交割月份意味着首个黄金期货合约的“使命”即将步入最后阶段,如能顺利走完挂盘、交易、交割的整个流程,则可判定我国黄金期货的推出“初战告捷”。
今年1月9日,黄金期货合约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盘交易。这是我国期货市场首度引入黄金作为交易品种,主力0806合约将于6月份进入交割环节。因同时具备商品和金融的双重属性,黄金期货的上市备受各界关注。但由于当时增值税发票问题尚没有明确说法,市场人士对黄金期货的交割问题一度心存疑虑。不过,国家税务总局此后公布了《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明确了黄金期货交割过程中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具体操作流程,交割问题自此迎刃而解。
进入6月份后,黄金期货0806合约即将迎来首次实物交割。所谓实物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到达后,所有合约的持有者应当以实物交割的方式进行履约。最后交易日是指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
不过,个人投资者不能进行黄金期货的交割。《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割实施细则》(试行)则明确规定,自然人客户不得进行黄金实物交割。某一期货合约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自然人客户该黄金期货合约的持仓应当为0手。自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对自然人客户的交割月份持仓直接由交易所执行强行平仓。
此外,进入交割月后,非自然人客户持有合约的保证金比例也将作相应上调。《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规定,自黄金期货合约进入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交易保证金比例将上调至30%;最后交易日前二个交易日起,上调至40%。
目前,黄金期货的主力持仓已转移至12月合约。截至5月30日,0806的持仓量尚有882手,0812的持仓量增至3.15万手。(记者 钱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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