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中国联通等5户央企不属于国有独资企业,尚待研究探索
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网等17户中央企业和中国烟草总公司将从今年起按照10%的比例上缴税后利润。由于今年是试点开局之年,此次减半收取的2006年央企红利规模预计为140亿元。
国资委网站昨日全文公布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并附上151户企业税后利润上缴比例。
其中,18户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具有资源型特征的企业按照10%比例上缴红利,中国铝业等99户一般竞争性企业按照5%的比例上缴红利,中航一等32户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企业暂缓三年上缴,而中储粮和中储棉两家政策性很强的企业被免于缴纳红利。
《暂行办法》由财政部和国资委联合发文,试行范围包括国资委所监管企业和中国烟草总公司。国有资本收益具体包括国有独资企业按规定应当上缴国家的利润,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获得的股利、股息,国有产权转让收入,企业清算收入和其他国有资本收益。
南方电网、中国联通等5户央企的名字没有出现在详细的名单中。国资委相关人士昨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在集团层面上,这几家企业已经实现了股权多元化,不属于国有独资企业,尚待研究探索。
今年作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试点开局之年,将对国资委所监管企业2006年税后利润按标准减半收取。国资委负责人表示,今年收取的央企红利大致测算将在140亿元左右。
《暂行办法》明确,国有独资企业应缴利润的计算基数是经审计过的母公司净利润。上述负责人表示,收取红利要算的是净利润,而且要从集团层面算,一些企业真正按股份从子公司分回来的并不多。
国资委负责人表示,在预算起步期,选择比较低的比例,一方面是有利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稳定起步,另一方面,央企的“十一五”规划已经批准,投入实际上已经预先定了,如果收取多了就会影响规划的实现。
“这样的比例既不影响规划,也有利于稳定的起步,逐步加大比重,最终实现出资多少比例分享多少比例。”该负责人表示。
财政部财科所一位专家表示,按照集团层面收取,不会对上市公司产生影响。
对于所收的央企红利如何支出,业内更为关注。国资委负责人表示,前期主要用于支付国有企业改革的成本,适当的时候还有一部分用于重组,但比例不会很大,具备条件的时候补充社保。
“该破产的破产,该退出市场的退出,首先要把这个任务完成了。向社保支出的条件会越来越成熟,第一,收取比例会越来越高,第二,历史的遗留问题解决了。”该负责人说。
此前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下称《意见》)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有一个方向性的规定,其中包括弥补国企改革成本等方面的支出,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国有企业发展要求,以及国家战略、安全等需要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必要时,可部分用于社会保障等项支出。
前述财政部财科所专家表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不同于公共财政预算,不设赤字,将贯彻以收定支的原则,征收是刚性的,支出是弹性的。
今后,国资委每年都会制定预算收入计划和预算支出计划,确定支出比例,向财政部申报预算的收入和支出,还要考核预算编制的准确率。
“企业的预算要国资委批准,国资委的预算要财政部批,一致了以后钱就不经我们的手了,防止雁过拔毛。”该负责人表示,国资委将会发布年报,确保预算公开透明。(张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