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2日电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从明年1月1日起,纳税人的31项办税业务将被取消,同时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时报送的18张主表、195份报送份数和375项附列资料,也将不需报送。
这是国家税务总局在日前下发的通知中明确的。据了解,为了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减少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时报送的涉税资料,减轻和规范基层税务人员的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对国税业务中涉及纳税人的办税业务、流程、涉税资料进行了全面清理。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此次清理简并的范围涉及税务登记、认定管理、发票管理、证明管理、税收优惠管理、申报征收、纳税担保申请、税务行政救济等多个办税事项,一般纳税人资格年审、超限量购买发票申请审批、下岗再就业企业税务资格认定等31项办税业务被取消或合并,变更税务登记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核定征收申请审批表等数百份报税资料被取消。通过清理简并,目前国税保留的办税业务共有218项,主表248张,份数435份,附列资料672项。
为了便于简并后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及税务机关受理,国家税务总局专门编写了《办理纳税人涉税事项操作指南》附在通知之后。指南对简并后保留的218项业务提出纳税人办理的要求及税务机关人员受理的工作要求。据了解,对保留的每项业务,操作指南均从业务概述、法律依据、纳税人应提供的主表和份数、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税务机关承诺时限、税务机关工作标准和要求七个方面进行了规范的描述。
国家税务总局在通知中要求各地做好此次简并的宣传和辅导工作,对取消和简并的事项和减少的报送资料清单在办税服务厅进行公示;做好相关软件的优化完善工作,在软件修改完成前的过渡期内,对各环节间需要信息共享的资料,应按照操作指南,通过优化办税流程,结合各地的岗责设置,做好配置,不得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
为了保证今后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不再无序反弹,国家税务总局在通知中要求各级税务机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简并、规范纳税人涉税资料的原则,对由本级明确要求纳税人报送的涉税资料进行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