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5日发布的《2006年中国反洗钱报告》称,2006年公安机关、央行和外汇管理部门联合捣毁地下钱庄窝点70多个,涉案金额约30.31亿美元。
报告指出,2006年央行针对可疑交易活动实施反洗钱行政调查1599次,向侦查机关移送涉嫌洗钱犯罪线索1239件。
洗钱活动对国家危害巨大,它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助长了犯罪势力,严重地影响着国家的金融秩序以及社会政治经济秩序,政府的声誉也会因此在国际上受到严重影响。
2006年,因违反反洗钱规定而被央行分支机构实施行政处罚的银行机构数同比增长10%,处罚总额同比下降28%。
此外,在央行开展的反洗钱现场检查活动中,去年一年共有725家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对337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开展现场检查的分支行家数比2005年增长近14%,被查银行机构数同比增长1%。有662家违反反洗钱规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被处以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合计4000余万元。因违反反洗钱规定而被处罚的银行机构中,76%的涉及未按规定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
报告指出,由于制度安排的原因,证券期货业、保险业金融机构以及特定非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基础还比较薄弱;央行反洗钱检查手段需要进一步规范,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指标体系和非现场监管制度还有待完善;海外金融机构如何建立与驻在国相关规定相一致的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制度,是中国金融业“走出去”面临的一个巨大挑战。(记者王宇、姚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