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3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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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锡文解读:城乡统筹发展应该从何着手?(图)
2007年10月31日 11:18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深化改革形成向农村倾斜的投资机制 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促进资源要素流动

  目前,我国城乡之间的基本矛盾还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明显落后于城市居民。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城乡统筹发展短期内就很难见效。统筹城乡发展到底该怎么推进?记者日前就此采访了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锡文。

  建立统筹城乡发展机制

  问:城乡之间的差距如何通过体制创新来解决?

  陈锡文:强调城乡统筹,着力点还是建设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三方面。工业化、城镇化确实对解决人口转移、增加就业、提高居民收入有重要作用,但这个过程非常长,必须逐步推进。在此过程中,一要推进新农村建设,二要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建设,三要通过公共财政逐步向农村提供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城乡统筹发展至少要在五个方面进行体制创新:

  第一,形成一个党委、政府所有部门齐心协力的工作机制。

  第二,形成向农村倾斜的投资机制。从财政支农情况看,中央财政用于农村的支出比例已经不低。但财政资金毕竟是有限的,而金融支农潜力很大。2006年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为22.5万亿元,其中农业贷款仅占5.86%。去年农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11.8%。所以,农业贷款的效率应该是比较高的。应深化改革,形成向农村稳定增加投资的机制。

  第三,形成调动农民积极性,建设美好家园的激励机制。政府资金是统筹城乡发展不可或缺的,但全靠政府资金也不现实。应让政府资金起到“秤砣”作用,在政府引导下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

  第四,营造一个吸引社会各方面资金的政策环境。支持农村发展和建设并不都是慈善事业,实际上,在统筹城乡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中有巨大的商业机会。只要健全投资机制,完全可能获得较高回报。

  第五,加快建立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资源和要素的流动,关键在于改变城乡二元体制。户籍是城乡二元体制的一个方面,但它只是表象。问题的关键在于,依附在户籍上的其他东西更多,这不适应现代经济社会要素自由流动的要求。

  努力提高城镇化水平

  问:我国应当如何提高城镇化水平,促进人口和产业合理布局?

  陈锡文:城镇化方向一直存在很大争议。有观点认为,城镇化要实现规模效益,应重点发展大城市。但从中国实际情况来看,仅靠发展大城市是不行的。因此,中央要求走出一条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结合的协调发展的城镇化道路。凡党中央、国务院的文件,都没有称“城市化”,而是叫“城镇化”,这值得我们深思。

  第二,要切实解决已进城农民的落地生根问题。按统计,2006年底有2亿多人口户籍在农村,每年有半年以上在城镇居住。由于没有稳定的就业,没有稳定的住房,也没有被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农民进城后安定不下来。要解决好这些问题,其资金需求量是惊人的。现在很多城市的管理和规划不考虑这些问题,但再不抓紧考虑,就会形成大的社会矛盾。

  第三,要将新农村建设作为中国现代化过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来抓。中国城镇化水平确实需要提高,但对城镇化的作用不能估计太高。发达国家城市化水平很高,有很多体制、机制值得我们借鉴。但中国情况很不一样,其关键是人地资源关系。长远来看,中国仍将有大量人口生活在农村。因此,中国必须走出一条独特的道路,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同时,推进新农村建设。

  确保农民合法土地权利

  问:如何确保新农村建设的方向正确?

  陈锡文:第一,将经济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中心任务。建设新农村的总体要求是五句话: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在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的基础上再发展其它设施。 

  第二,确保农民的合法土地权利。

  1,关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宪法》将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确立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法》既赋予农民30年承包土地的权利,也赋予农民在这30年内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即将实施的《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期满后,农民可依法继续承包。中央诸多涉及土地的文件,都是先讲稳定,后讲允许农民在承包期内流转。改革与稳定两方面并不矛盾,问题是有权决定流转的主体是农民,而不是别人。强调稳定,不是说承包土地不能动,而是农民不同意就确实不能动。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则。

  2,征地。要找到发展经济和保障农民权益之间的平衡点。征地补偿水平在提高,这表明国家经济实力在增强,解决征地问题的条件逐渐具备;基本要求是要保证土地征用之后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长远生计有保障。在国家、工业、城市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的时候,要考虑征地制度的改革。将失地农民纳入社保只是底线,从农民利益中取得的发展资金也应该越来越少,最好不要。

  3,关于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现有法律对此没有明文规定。但据中共中央2001年18号文件,中央不提倡工商企业大规模、长时间租赁农户土地。目前,在一些地方,政府对引进工商企业进入农村很热心,有的地方农民也欢迎工商企业进来。但是,农户减少必须与工业化、城镇化相适应。因此,引导工商企业进入农业是必要的,但引进办法要认真研究。 (李霞)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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