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昨日(9月17日)发布通知,将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内新投产电厂送京津唐电网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298元和0.297元(不含脱硫加价),电价调整自2007年7月1日起执行。
记者致电中电联、中能公司、煤炭运销协会等部门,这些负责人均表示,此次电价调整应该不属于煤电联动。“由于当前物价指数过高,即使煤价测算结果符合联动要求,也似乎不太可能在此时推出联动政策。”
其中一位人士指出,在前两次煤电联动政策的文件中,发改委明确地使用了“提高”,而此次通知中仅使用了“调整”。
他还表示,如果是煤电联动,不会仅针对局部地区新建电厂的电价,“由于近来在山西和内蒙新建电厂较多,所以对于新建电厂的电价规定上网价格是有可能的。”
而历史数据显示,2005年5月第一次煤电联动时,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内新投产电厂送京津唐电网的上网电价分别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为每千瓦0.297元和0.296元;2006年第二次煤电联动时,这两部分上网电价再次提高为每千瓦时0.305元和0.304元。
西南证券电力行业研究员陈毅聪就从“7月1日起执行”这个时间点指出,由于电网电价的结算多以季度为单位实行,因此该时间点意味着将重新“补算”三季度的账目。
按照这个通知,国电大同发电公司、华能上都电厂、大唐托克托电厂、大唐神头二厂、京能集团岱海电厂和鲁能王曲电厂共6家电厂送京津唐电网机组的上网电价按以上标准执行。
此外,通知将国电电力大同第二发电厂向京津唐电网送电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277元(不含脱硫加价)。历史数据显示,这一电价在2005年时为每千瓦时0.248元,2006年时为0.2705元。
通知还指出,电厂安装脱硫设施经省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并经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确认后,其上网电价在上述价格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1.5分钱。(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