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文化创意产业向海外发展,北京将实行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出口退(免)税政策。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昨天正式发布。其中规定,对于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的出口将给予税收优惠。
文化创意产业被列为北京“十一五”时期重点发展的产业,也一直被视为北京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规划》提出,要增强文化创意产业创造社会财富和就业机会的能力,使文化创意产业成为首都经济的重要支柱。在规划期内,预计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左右,到2010年,文化创意产业实现增加值占全市GDP将超过12%。
此外,《规划》为文化创意产业在“十一五”期间设定的发展目标是,进一步提升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和文化创意产业主导力量的影响,把北京市建设成为全国的文艺演出中心、出版发行和版权交易中心、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和交易中心、动漫和网络游戏研发制作中心、广告和会展中心、古玩和艺术品交易中心、设计创意中心、文化旅游中心以及文化体育休闲中心等九大全国性文化中心。
同时,打造北京文化特色品牌、发展文化企业、培育文化市场、优化产业布局和实现产业集聚都被《规划》列为北京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主要任务。
《规划》还提出加快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措施和保障,包括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落实文化经济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支持、鼓励文化创意产品出口、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12个方面。其中, 在鼓励和支持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出口业务方面,《规划》提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的出口,按照国家税法规定享受出口退(免)税政策。(记者 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