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署也要被审计的设想,可能变成现实。国家审计署副审计长余效明日前透露,审计署已经向国务院起草了一份申请外部监督的报告,邀请财政部和监察部监督检查审计署。
余效明22日在“中央驻藏单位及有关部门审计工作座谈会”上透露了上述消息。余效明表示,财政部和监察部将可以检查各省审计厅、各市审计局和各县审计局,同时还可以对审计署特派办进行任意抽查。
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2006年召开的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工作座谈会上曾明确提出,审计署要“引入外部审计”。李金华表示,审计署同样使用国家财政资金,使用了纳税人的钱就应该接受审计。在2006年讨论审计法修改方案时,审计署还曾主动提出加上“审计机关应该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的法条。
但是,让需要接受审计署审计的财政部和监察部来“监督”审计署,这种“监督”的公正性是否能够保证?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宋常教授认为,出现“利益共谋”的可能性很小。“财政部负责中央财政预算的制定和执行,监察部又是专门的监督机构,这两个部门来监督审计署是合适的。”宋常说,财政部负责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但资金并没有在财政部。“而且财政预算还需要经过全国人大的批准,审计署也要定期向全国人大报告审计结果,接受全国人大监督。”
但也有审计专家认为“公正性会受影响”。一位不愿具名的审计专家向记者表示,监察部的财政支出需受审计署审计,财政部同样需要审计署的监督,不排除部门之间“利益共谋”的可能性。“引入第三方审计是一个公正的办法”,该专家介绍说,目前美国国家审计署每年会请社会上的会计机构来对其进行审计,以体现这一过程的公正性。(记者:谢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