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八月十五日电(李美惠)中国商务部于今日正式发布公告,自二00七年八月十五日起,按照原反倾销措施确定的产品范围和反倾销税率,对原产于英国、美国、荷兰、德国、韩国的进口二氯甲烷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五年。
据了解,中国四川鸿鹤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及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于二000年就向中国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提出二氯甲烷反倾销调查,调查结束后中国对原产于英国、美国、荷兰、德国和韩国的进口二氯甲烷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自二00一年八月十六日起为五年,至二00六年八月十六日止。
二00六年八月十五日,中国商务部同样应以上两位厂家申请,依据反倾销条例的相关规定发布公告,决定对原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期终复审调查是二00一年开始的二氯甲烷反倾销到期时商务部对该产品的进口是否依然存在反倾销行为所进行的一个调查公告,此调查持续一年时间,于今日之前正式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