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天津八月十二日电(记者 田齐)在天津市政府最新下发的《关于加快东疆港区开发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中,给予东疆港区多项新的优惠政策。
这份日前下发的文件提出,到二0二0年前,东疆港区产生的所有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作为政府性投入,全额拨付天津港集团。东疆港区海域使用金和土地出让金地方留成部分,作为政府性投入,全额拨付天津港集团。将两年前用以支持天津港口发展的税收政策,由二0一0年延长至二0一五年。优先安排东疆港区建设项目资金。优先进口港区建设所需材料、设备。重点招商项目可在土地使用和转让问题上,采取便捷、变通方式。
东疆港区是中国北方最大综合性港口天津港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浅海滩涂人工造陆形成的三面环海半岛式港区,南北长十公里,东西宽三公里,面积三十平方公里。规划分为保税港区、非保税港区、港口配套服务区三大区域,具有码头装卸、集装箱物流、商务办公、生活居住、休闲旅游五大功能。
目前,东疆港区各项工程进展顺利。按照计划,今年底将形成十三平方公里的陆域面积,并建成两千二百米的深水集装箱码头岸线。位于保税港区南端的一期四平方公里封关区域,连接港区内外大通道及供水、供电、排水、通讯等基础设施正紧张施工,年底正式封关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