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即将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这标志着央企只上缴税收不上缴红利的历史将结束。
自上世纪90年代税制改革以来,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由拨款改为贷款,考虑到企业自身要还本付息,且承担了部分社会保障方面的职能,当时国家决定一段时间内不向国有企业征收红利。
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完善以及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的状况有了明显改观,其中中央企业利润大幅增长。2006年,全国国有企业实现利润1.1万亿元,其中中央企业实现销售收入81368.8亿元,同比增长20%,实现利润7546.9亿元,同比增长18%,今年一季度经营状况延续了这种良好态势。为了更加积极地推进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提上日程。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将进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而近日国家再次部署,明确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原则,即:统筹兼顾、适度集中;相对独立、相互衔接;分级编制、逐步实施。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包括收入和支出。此前国资委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在“收”的方面将分类进行,而更复杂更关键的是“支”——即如何用好央企红利,这方面将有严格的制度以及监督。
专家分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利于积极推进中央企业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更好地实现“国有经济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使国有企业的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记者白天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