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6日电 国家审计署16日发布了2007年第3号(总第21号)审计结果公告,公布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资金审计结果。此次审计发现,天保工程部分资金使用违规和效益不高。
一是违规使用天保工程资金1.3亿元,占审计资金总额49.3亿元的2.7%。其中一些部门和单位挪用8007万元,虚报冒领2249万元,滞留未拨2978万元,超标准建设等280万元。如甘肃省迭部林业局虚报冒领森工企业富余人员一次性安置补助资金2128.4万元,主要用于借给下属公司和林场搞房地产开发及企业经营等支出。云南省香格里拉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之一)计划建设49块天保工程宣传碑(牌),每块投资0.27万元,总投资12.3万元。在实际建设中搞铺张浪费,建成的9块宣传碑(牌),平均每块碑(牌)支出11.84万元,共投资106.6万元。
二是森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结余较多。天保工程实施以来,中央财政每年给予森工企业的养老保险财政补助,一直是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1997年在职职工缴费人数和标准“固定不变”拨付的。但森工企业分流安置富余职工后,在职职工人数大幅减少,造成森工企业取得的中央财政这项补助资金使用不完,结余较多。审计抽查云南、四川、甘肃、山西和黑龙江5省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共结余这项资金2.4亿元,占同期中央财政拨付给的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