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7日电 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今日在做客中国政府网与网友在线交流时表示,近一个阶段涉及税收优惠的工作,主要包括落实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改革和进一步推进增值税转型改革等措施。
对于落实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改革,宋兰表示,今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标志着2008年中国将实行内外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新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25%,预提所得税税率为20%,并对小型微利企业设立了20%的优惠照顾税率,对高新技术企业设立了15%的优惠税率。新法还对现行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有增有减的调整,扩大了税前扣除标准。
宋兰透露,根据初步测算,不考虑经济自然增长对税收的贡献,2008年新税法实施当年,财政减收约930亿元,其中内资企业所得税减收约1340亿元,外资企业所得税增收约410亿元。
对于推进增值税转型改革,宋兰表示,2004年中国在东北地区八大行业实施了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政策,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年,中部地区老工业城市也将比照上述政策执行。未来两年,增值税改革有可能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推进。
此外,宋兰透露,国税总局还在研究完善促进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措施,充分运用税收政策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型”产品。还将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强化支农惠农政策,完善农产品加工的增值税制度,落实支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据中国政府网直播文字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