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8日电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消息,为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的指示和部署,全面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专利法执法检查精神,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
该《意见》主要内容有:一是提高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行政执法工作的认识。
二是切实把握和贯彻“敢于创新,加强协作;积极保护,加大力度”的工作原则。
三是加快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建立知识产权援助机制,在地方局建立一批知识产权援助中心,开展知识产权援助工作,要不断健全知识产权执法责任机制;要加快建立知识产权执法考评奖励机制,研究制定并实施知识产权执法考核评价标准与方法;要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局系统跨地区执法协作机制,确保跨地区执法协作机制的正常运行;要进一步完善执法保护信息公开交流机制;要通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试点工作,完善各项执法工作机制,推进各项执法能力与制度建设。
四是大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与制度建设。地方知识产权局应争取政府加大支持和投入力度,改善执法条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统一设计执法用标志,提高执法严肃性,保障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开通查询专利法律状态的快速通道,促进办案效率的提高;举办中国知识产权执法论坛,研讨知识产权执法热点、难点问题,推进知识产权执法能力建设;推进知识产权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与工作水平的提高,共同推进加强有关执法保护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制定修订工作。
五是积极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和督导活动。我局将按年度组织各地方知识产权局,选择重点领域、重点地区,结合实际案情,组织跨部门、跨地区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督导活动,督导日常执法与专项行动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与地方知识产权局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共同推进该《意见》的贯彻落实,从而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和行政执法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设创性型国家中的作用。 (王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