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城乡居民收入稳定较快增长
2006年,我国宏观调控取得积极成效,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平稳快速发展。在一系列惠民措施的强力推动下,城乡居民的“钱袋子”更鼓了。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宣布:2006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59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587元,扣除价格因素,分别比上年实际增长10.4%和7.4%。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杨宜勇分析,城镇居民收入加快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城镇就业形势较好、职工收入增长较快;煤炭、电力、石油等行业效益较好,增加了职工工资和福利;一些地方推行“阳光工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明显提高。
收入增加,消费升温。仅2006年“十一”黄金周七天时间,全国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300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5%。住房、汽车、电子通信、高档电器消费持续升温,教育、旅游、休闲和艺术享受等文化消费渐成热点。
共享:扶贫济困让更多人享受改革成果
自2006年9月1日起,上海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由原来的690元提高到750元,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由6元提高到6.5元。这是上海自推出最低工资制度以来,第十四次提高标准。
不仅上海,全国各地都在不断完善最低工资标准的正常调整机制。2006年,有近20个省区市调整了月最低工资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县农民金俊苍双目失明,妻子患脑血栓,家庭生活十分困难。金俊苍一家2006年被政府确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可以领到一定数额的低保金。截至目前,内蒙古农村牧区低保制度已向40多万特困群众发放7941万元低保金。
在全国,中央财政2006年用于城市低保的补助资金136亿元,比上年增加24亿元,各地不同程度提高了城市低保补助水平。同时,低保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在城镇应保尽保的同时,正逐步走向农村。已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133个县(市、区)初步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509万农民享受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实现了农村“五保”从农民集体互助共济向财政供养为主的转变。
产业化扶贫进一步推进贫困地区农业结构调整。在全国认定的261家扶贫龙头企业的基础上,各省份认定了673家省级扶贫龙头企业,这些扶贫龙头企业共带动800多万贫困地区农户增加收入,促进了贫困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
增加了财政扶贫投入。除中央财政增加使总规模达到137亿元外,各省区市也普遍增加了财政扶贫投入。
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尤其要关注困难群体的生产生活。一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切实解决民生问题、扶贫济困,让更多人享受到了改革发展的成果。
公平:收入分配改革逐步走向深入
我国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目的之一是为了打破“平均主义”造成的不公平。20多年经济飞速发展后,让更多的人分享改革的成果成了新一轮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着力点。
杨宜勇分析,这次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但这并不表明放弃了“效率优先”,而是进行了调整,把效率和公平放在同等的位置上。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得到了中央的高度重视。2006年5月26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就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提出的总体措施是: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
2006年7月初,以推进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重在建立公务员工资分配新机制为先导的新一轮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我国拉开了大幕。
杨宜勇解释,分配体制改革“补低、扩中、调高”的策略,是符合我国社会实际的多管齐下之策。这次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正是在“补低、扩中、调高”的策略中进行的。首先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入手,是“扩中”的措施,而相应地提高低保阶层和各类优抚对象的收入则是“补低”。
杨宜勇说,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正逐步走向深入。此次改革将会极大地缓解现阶段收入分配中的一些矛盾,解决一些不合理的现象,让更多的人分享改革和经济发展的成果。(杨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