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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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开出太湖排污“价格单” 比治理成本高1倍
2007年11月21日 16:38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价格”比治理成本高出1倍将形成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市场

  近日,记者从江苏省环保厅得到一张特殊的“价格单”,这是江苏为太湖流域企业的COD(化学需氧量)排污权制订的。从明年1月1日起,太湖地区企业将告别排污资格无偿获得的历史,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

  作为2008年“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工作的先声,江苏省已核定出了排污企业购买COD排污权的初始价格:化工企业每千克COD定价为10.5元,印染企业每千克为5.2元,造纸企业每千克为1.8元,酿造企业每千克为2.3元,其他企业每千克为4.5元。也就是说,如果一家化工企业一年要排放500吨的COD,就要掏出525万元购买核定排污量的排污许可证。

  那么,COD排污权的初始价格是如何计算出的?

  记者了解到,为准确核定有偿排污权的初始价格,省环保厅、财政厅、物价局等部门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以污染治理直接成本作为参考基础。比如,化工企业削减1千克COD处理成本为5.8元,印染企业削减1千克COD处理成本为2.9元等。同时,本着刺激性和区别对待的原则,核定出太湖流域1.8的地区差异调整系数。这样,计算出了“COD初始价格=平均治理成本×地区差异系数”的公式。从核定的有偿排污权的初始价格看,已明显高出了5类行业的污水直接成本。在此基础上,分别核定出了5类排污行业每千克COD的“卖出”价格。

  环保厅从事排污权有偿使用研究的负责人指出,核定出太湖流域重点监控排污企业“掏钱购买”排污指标,其“价格”已比治理成本高出近1倍。

  江苏省之所以“高价”卖出排污初始分配指标,就是要给企业带来约束力,促使企业珍惜排污指标,把排污总量削减下来。既给企业污染减排增加了压力,又实现了排污权使用的有偿化,真正体现出“占用多少环境资源,就得支付多少成本”的环境价格理念,把“环境有价”落到实处。

  建立排污权初始价格,变以往无偿使用排污许可证为“掏钱购买”,这也是加快形成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必经之路。

  据9月17日国家环保总局和美国环保协会“中国环境监察执法效能研究项目报告”指出,处罚过低已经成为环境执法机构的一个软肋。中国企业在环境污染方面“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象十分严重,较低的处罚标准使执法机构手中的“大棒”变成了“软柿子”。课题组利用调查的数据按BEN模型计算,一个在地级市的企业如果一次违法排污,平均受到的经济处罚是4.97万元,而该企业违法期间获得的收益是232万元,违法与守法成本相差46倍。

  在这种情况下,只有选择国际上通行的排污权交易这种方式,才能使原来无形无价的环境资源转变为有形有价的资源,将企业的环境风险内部化,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使企业进一步充分利用好有限的环境资源。同时,实行排污权交易还可以利用各企业减排成本的不同,调整企业的减排任务,将更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事实证明,排污权交易的结果是污染治理主要由治理成本小的企业完成,从而实现了全社会总的污染治理成本最小化和产值的最大化。由于不同产业排污权“价格”不同,政府还可以借此来调整宏观的产业结构。可以说,在一个健全的排污权交易市场中,政府、企业和当地居民都是赢家。

  据悉,这次试点方案确定,从2008年起,首先在太湖流域开展化学需氧量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到2009年,再在太湖流域适时推进氨氮、总磷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建成太湖流域的市级水排污权交易市场。从2010年起,初步形成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市场。(赵剑波 吴琼)

编辑:席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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