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几年,本市对各区县的垃圾排放将进行总量控制,对于超过规定“指标”的部分要加价收费。昨天,市发改委发布的《北京市“十一五”时期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中透露出这一消息。
按《规划》,到2010年全市将拥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32座,形成北部阿苏卫、东部高安屯等几个大型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十一五”期间全市将新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23座,改扩建3座。还将陆续关闭8座垃圾处理设施。(廖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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