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7日电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商务部办公厅在日前发布的关于2007年全国吸收外商投资工作指导性意见中表示,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限制外商投资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产业。”对此,清华大学经管学院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袁钢明说,这次提出的“严格限制”有新意。
袁钢明认为,这是把中国内部的结构问题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问题联系到一起了。这说明在当前拥有外资很多的情况下,中国开始更加注重自身的能耗和环保问题,
中国对吸收外资导向性的政策,从改革开放一开始就有,并且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有各自的侧重点。现在将两高一低产业和房地产业列入严格限制。商务部国际经贸研究院外资研究部研究员郝红梅表示,国家提出对这些产业的严格限制,应该是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角度来考虑,但她认为“严格限制”并不是把上述产业列入禁止类,而是在项目审批等方面会比以往更谨慎。这对这些行业有正面影响。
袁钢明强调,这一次的吸收外商投资工作指导性意见是在企业所得税法获得通过的背景下提出的。企业所得税法的通过,说明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引进外资不再主要依赖减税、免税等优惠政策。“两税合一之后,不再以地区为差别,而是以产业为差别。因此国家要注重对各产业引进外资的指导。”(吕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