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创业板初定四门槛:两年净利不少于一千万
2008年03月21日 19: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社北京三月二十一日电(记者 贾靖峰)内地市场期许已久的创业板今日初现轮廓。中国证监会今天晚间公布创业板IPO办法,向社会征集意见,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设立四道“门槛”:两年净利不少于一千万元、股本不少于三千万元、主营业务突出、公司治理严格。
欲于创业板上市的公司需过的第一关为“发行人应具备一定盈利能力”。此次出台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需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三成。
第二关是“发行人应具有一定规模和存续时间”,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具备一定的资产规模,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发行后股本不少于三千万元,以期控制市场风险。
第三关是“发行人应当主营业务突出”,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集中有限的资源主要经营一种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且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不允许盲目拓展多元化经营。
第四关是“创业板上市公司将参照主板上市公司从严要求”,其董事会需下设审计委员会。要求最近两年内其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均无重大变化,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影响独立的关联交易,且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违规行为。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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