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上海检察机关获悉,随着股市的红火,形形色色的非法证券活动也活跃起来。向公众销售“原始股”、擅自发行非上市公司股票等诈骗案件,呈现多发态势。
所谓“原始股”,也叫“一级半市场股票”。“一级半市场”就是介于发行和流通的中间环节;“一级半市场股票”即指还未上市的股票或股权证,以及上市公司尚未上市交易的内部职工股或原始股。目前,国家已明令取缔“一级半市场”。
“境外抛股”骗手续费
前几年,吴某等人从事“一级半市场股票”买卖被公安机关查处后,主要犯罪嫌疑人纷纷被捕。但吴、俞、马三人侥幸逃脱。去年1月底,三人觉得风头已过,又开始设计骗局。他们谎称,只要交纳一定手续费,就可以帮股民将手中的股票换成美国纳斯达克交易证,并可以到境外抛售股票。于是,这伙人租营业执照、借办公室、私刻公章、制作假委托书,根据股东名单挨个打电话,一有客户上门就热情接待。很快,手续费源源不断打了进来。
至案发,共有19名股民相继汇出近6万元手续费,这些钱被吴某等人瓜分后挥霍一空。据这些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根本没能力也不想为股民去美国换交易证,更没能力到境外抛售股票。目前,这伙人已被提起公诉。
“原始股”骗局不难认清
业内人士把“原始股”骗局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纯粹以销售“原始股”实施诈骗;第二类是夸大宣传、违法销售,比如有公司刊登广告声称准备在美国上市,还承诺股票不能上市可以回购,其实公司根本没有上市计划,也达不到上市条件;第三类则处于刑事和民事方面都难以界定的“灰色地带”。
根据证券法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均为公开发行;公开发行股票应报经证监会核准,未经核准擅自发行的,均属于非法发行股票。未经证监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
据检察官分析,此类案件中的受害者以缺乏证券知识的中老年股民为主。一名退休受害者坦言,自己一直将信将疑,但那些骗子死缠烂打,不断强调获取高额回报的可能性,让人不由自主地想去“搏一下”。这名受害者还说:“就是因为自己缺乏证券知识,也不懂法律政策,才让骗子有机可乘。”
记者了解到,中国证券业协会已多次发布“防范非法证券活动的风险提示公告”,提醒投资者:应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证券投资,并呼吁投资者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所谓的“原始股”、“将在海外上市的股票”等完全是骗局。
警方提醒投资者,有人兜售原始股和描绘未上市公司前景时,要保持头脑清醒,捂紧自己的钱袋子。投资者投身股市前一定要学一些金融知识,不要抱着一夜暴富的侥幸心理,以免落入骗子的陷阱。(记者 栾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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