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追踪:周建明已搬离原址 身份与现址尚不明
2008年01月07日 15: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杭州1月7日电(记者张兆岭 通讯员姜涛)中国证监会6日通报,已于近日依法查处了周建明利用虚假申报手段操纵证券市场的案件,没收周建明违法所得176万余元,并处以罚款176万余元。周建明是何人立即引起了各方的猜测,中国证监会今天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透露,周建明(男)出生于1965年3月,住址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柳汀新村36幢86号107室。
今天下午,中国新闻社浙江分社记者找到了宁波市海曙区柳汀新村36幢86号107室,但是这套房子的主人不是周建明,而是一户姓林的人家,根据林大伯介绍,他是2001年购买的这套住房,原来的房主确实是周建明,但是他对周建明的身份和现在的住址也不知道。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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