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应警惕追买连续涨停股票的风险
□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
我国证券市场中的许多投资者具有追涨杀跌的心理,总认为这样做赚多赔少。在投资界,一些投资者认为连续涨停可能预示着大的上涨趋势,于是对连续涨停股票采取积极追买的策略,一旦涨停打开,这些投资者争着抢入。但通过统计研究,我们发现投资者的这种追买策略存在着较大的风险,不能掉以轻心。
我们利用深沪市场连续涨停股票的全部样本对追买连续涨停股票的风险进行了研究,即将1996年12月16日实施涨停板制度以来深沪股市所有上市公司发生的连续涨停事件作为样本。
连续涨停事件是指股价在连续3个或以上的交易日以涨停价收盘。在统计连续涨停事件时,我们将停牌且没有交易的交易日剔除(如对星期二停牌一天的股票,将星期一和星期三看作是连续的两个交易日),只对有交易量的交易日进行统计。
由于ST股票和非ST股票的涨跌停板制度有差异,我们对ST股票和非ST股票分别进行了统计。
深沪两市股票发生连续3次涨停的次数有1804次,其中,非ST股票有605次,ST股票有1199次。各连续涨停事件发生次数分布见说明。
为深入分析追买连续涨停股票的风险,我们假设投资者按如下模式进行投资:
投资者以连续涨停打开当天的开盘价买入,持有一段时间再以开盘价卖出。
其中,连续涨停打开当天是指股价在当天以非涨停价收盘但前若干交易日均以涨停价收盘。
上述模式基本上包括了大部分专门追买连续涨停股票的投资者的操作模式,但可能漏掉了那些在连续涨停中间打开而买入的情况。相比于追买连续涨停股票来说,在连续涨停中间打开而买入对投资者可能更有利。但我们认为漏掉的部分基本上不影响我们的研究结论,这是因为:(1)一般投资者很难在这种情况下买到足够的股份;(2)市场是否已经彻底打开在当时并不确定,这种不确定性也是投资者要面对的一种风险。因此,能以连续涨停中间打开价买入的股票占总量的比例应该很小。
一般来说,在一个公认的牛市和熊市交替出现的市场走势周期中研究以上风险问题往往更具有客观性。为此,我们从三个时段来研究投资者追买连续涨停股票存在的风险。
第一个时段是自1996年12月16日实施涨跌停板制度以来到2007年9月18日。该阶段包括了自涨跌停板制度实施以来的全部统计样本,包括两个牛市和一个熊市;
第二个时段是自1996年12月16日实施涨跌停板制度以来到2005年5月31日,上证指数从1996年12月16日的1000点到2005年5月31日的1061点。这段时间股市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周期;
第三个阶段是从2005年6月1日到2007年9月18日,股价从1039点上涨到了5425点。这段时间市场处于单边上升时期。
下面我们将分别叙述这三个时段中,投资者按照上述模式操作并持有一段时间卖出后而发生亏损的可能性。
一、在涨停板制度实施以来的整个区间(1996.12~2007.9,包括两个牛市和一个熊市),假定投资者以连续涨停打开当天的开盘价买入并持有一段时间后卖出而发生亏损的可能性分析
表1:假设投资者以连续涨停打开当天的开盘价买入并持有一段时间后卖出而发生亏损的可能性(1996.12~2007.9,包括两个牛市和一个熊市)
股票类别 |
时间区间 |
在1个月后卖出发生亏损的可能性 |
在3个月后卖出发生亏损的可能性 |
在6个月后卖出发生亏损的可能性 |
有效事件数 |
发生亏损 |
亏损额超过10% |
发生亏损 |
亏损额超过10% |
发生亏损 |
亏损额超过10% |
非ST股票 |
1996.12~2007.9 |
64.48% |
45.02% |
66.06% |
51.36% |
56.79% |
43.44% |
442 |
1996.12~2005.5 |
70.17% |
50.00% |
73.53% |
57.98% |
71.01% |
52.10% |
238 |
2005.6~2007.9 |
57.84% |
39.22% |
57.35% |
43.63% |
40.20% |
33.33% |
204 |
ST股票 |
1996.12~2007.9 |
52.79% |
27.59% |
50.40% |
35.09% |
42.11% |
31.42% |
627 |
1996.12~2005.5 |
60.67% |
28.46% |
58.43% |
43.45% |
56.93% |
45.69% |
267 |
2005.6~2007.9 |
46.94% |
26.94% |
44.44% |
28.89% |
31.11% |
20.83% |
360 |
注1:本表分别用20、60、120个交易日近似代替1个月、3个月、6个月。表中的亏损可能性是用按假定模式投资发生亏损的股票个数占样本股票个数的比例来代替。
注2:以1996.12为起点是因为深沪股市自1996年12月16日开始实施涨停板制度。
各连续涨停事件发生次数分布(1996.12~2007.9)
各连续涨停事件发生次数分布(1996.12~2007.9)
连续涨停事件 |
连续涨停3天 |
连续涨停4天 |
连续涨停5天 |
连续涨停6天 |
连续涨停7天 |
连续涨停8天 |
连续涨停9天 |
连续涨停10天及以上 |
非ST股票在连续涨停事件下的发生次数 |
362 |
147 |
50 |
26 |
10 |
5 |
5 |
8 |
ST股票在连续涨停事件下的发生次数 |
577 |
324 |
150 |
75 |
37 |
27 |
9 |
28 |
从表1中可以看出,投资者按照上述模式投资并持有一段时间后卖出而发生亏损的可能性较大,其中:
对非ST股票,若投资者按上述模式操作并在1个月后卖出,发生亏损的可能性为64.5%;若投资者按上述模式操作并在3个月后卖出,发生亏损的可能性为66%;若投资者按上述模式操作并在6个月后卖出,发生亏损的可能性为56.8%。
对ST股票,若投资者按上述模式操作并在1个月后卖出,发生亏损的可能性为52.8%;若投资者按上述模式操作并在3个月后卖出,发生亏损的可能性为50%;若投资者按上述模式操作并在6个月后卖出,发生亏损的可能性为42%。
为了检验上述结论是否具有稳定性,我们同样将连续涨停事件分成“连续涨停3天”、“连续涨停4天”、“连续涨停5天或以上”三类,然后分别统计在每一类事件下,投资者按照上述投资模式操作并持有一段时间后卖出而发生亏损的可能性。
表2:假设投资者在连续涨停打开当天买入并持有一段时间后卖出而发生亏损的可能性(假设买入价和卖出价均为开盘价,时间区间为1996.12~2007.9,包括两个牛市和一个熊市)
股票类别 |
连续涨停事件 |
在1个月后卖出发生亏损的可能性 |
在3个月后卖出发生亏损的可能性 |
在6个月后卖出发生亏损的可能性 |
有效事件数 |
发生亏损 |
亏损额超过10% |
发生亏损 |
亏损额超过10% |
发生亏损 |
亏损额超过10% |
非ST股票 |
连续涨停3天 |
64.86% |
44.93% |
64.49% |
48.91% |
56.16% |
42.75% |
276 |
连续涨停4天 |
66.67% |
46.46% |
70.71% |
57.58% |
56.57% |
43.43% |
99 |
连续涨停5天及以上 |
59.70% |
43.28% |
65.67% |
52.24% |
59.70% |
46.27% |
67 |
ST股票 |
连续涨停3天 |
50.48% |
22.83% |
48.87% |
34.41% |
41.38% |
31.51% |
311 |
连续涨停4天 |
56.32% |
32.76% |
55.17% |
37.36% |
41.38% |
29.89% |
174 |
连续涨停5天及以上 |
53.53% |
31.69% |
47.89% |
33.80% |
45.07% |
33.10% |
142 |
注1:本表分别用20、60、120个交易日近似代替1个月、3个月、6个月。表中的亏损可能性用按假定模式投资发生亏损的股票个数占样本股票个数的比例来代替。
注2:以1996.12为起点是因为深沪股市自1996年12月16日开始实施涨停板制度。
表2列出了结果,我们发现:
对非ST股票,以打开当天开盘价追买“连续涨停3天”的股票,并在1个月后卖出而发生亏损的可能性为64.9%;以打开当天开盘价追买“连续涨停4天”的股票,并在1个月后卖出而发生亏损的可能性为66.7%;以打开当天开盘价追买“连续涨停5天或以上”的股票,并在1个月后卖出而发生亏损的可能性为59.7%。
对ST股票,以打开当天开盘价追买“连续涨停3天”的股票,并在1个月后卖出而发生亏损的可能性为50.5%;以打开当天开盘价追买“连续涨停4天”的股票,并在1个月后卖出而发生亏损的可能性为56.3%;以打开当天开盘价追买“连续涨停5天或以上”的股票,并在1个月后卖出而发生亏损的可能性为53.5%。
二、在一个完整的牛市和熊市市场周期中(1996.12~2005.5),假设投资者以连续涨停打开当天的开盘价买入并持有一段时间后卖出而发生亏损的可能性分析
从表1中可以看出,投资者按上述模式买入并持有一段时间后卖出而发生亏损的可能性明显高于包含两个牛市和一个熊市的1996.12~2007.9区间,其中:
对非ST股票,若投资者按上述模式操作并在1个月后卖出,发生亏损的可能性为70%;若投资者按上述模式操作并在3个月后卖出,发生亏损的可能性为73.5%;若投资者按上述模式操作并在6个月后卖出,发生亏损的可能性为71%。
对ST股票,若投资者按上述模式操作并在1个月后卖出,发生亏损的可能性为60.7%;若投资者按上述模式操作并在3个月后卖出,发生亏损的可能性为58.4%;若投资者按上述模式操作并在6个月后卖出,发生亏损的可能性为45.7%。
为了检验上述结论是否具有稳定性,我们同样将连续涨停事件分成“连续涨停3天”、“连续涨停4天”、“连续涨停5天或以上”三类,然后分别统计在每一类事件下,投资者按照上述投资模式操作并持有一段时间后卖出而发生亏损的可能性。
表3:假设投资者在连续涨停打开当天买入并持有一段时间后卖出而发生亏损的可能性(假设买入价和卖出价均为开盘价,时间区间为1996.12~2005.5,包括一个牛市和一个熊市)
股票类别 |
连续涨停事件 |
在1个月后卖出发生亏损的可能性 |
在3个月后卖出发生亏损的可能性 |
在6个月后卖出发生亏损的可能性 |
有效事件数 |
发生亏损 |
亏损额超过10% |
发生亏损 |
亏损额超过10% |
发生亏损 |
亏损额超过10% |
非ST股票 |
连续涨停3天 |
68.42% |
48.03% |
71.05% |
53.95% |
69.08% |
50.66% |
152 |
连续涨停4天 |
75.00% |
50.00% |
79.17% |
66.67% |
70.83% |
52.08% |
48 |
连续涨停5天及以上 |
71.05% |
57.89% |
76.32% |
63.16% |
78.95% |
57.89% |
38 |
ST股票 |
连续涨停3天 |
59.71% |
23.74% |
59.72% |
46.04% |
56.84% |
46.04% |
139 |
连续涨停4天 |
62.50% |
31.94% |
61.11% |
41.67% |
55.56% |
43.06% |
72 |
连续涨停5天及以上 |
60.71% |
35.71% |
51.79% |
39.29% |
58.93% |
48.21% |
56 |
注1:本表分别用20、60、120个交易日近似代替1个月、3个月、6个月。表中的亏损可能性是用按假定模式投资发生亏损的股票个数占样本股票个数的比例来代替。
注2:以1996.12为起点是因为深沪股市自1996年12月16日开始实施涨停板制度。
表3列出了结果,我们发现:
对非ST股票,以打开当天开盘价追买“连续涨停3天”的股票,并在1个月后卖出而发生亏损的可能性为68.4%;以打开当天开盘价追买“连续涨停4天”的股票,并在1个月后卖出而发生亏损的可能性为70.8%;以打开当天开盘价追买“连续涨停5天或以上”的股票,并在1个月后卖出而发生亏损的可能性为71%。
对ST股票,以打开当天开盘价追买“连续涨停3天”的股票,并在1个月后卖出而发生亏损的可能性为59.7%;以打开当天开盘价追买“连续涨停4天”的股票,并在1个月后卖出而发生亏损的可能性为62.5%;以打开当天开盘价追买“连续涨停5天或以上”的股票,并在1个月后卖出而发生亏损的可能性为60.7%。
三、在单边上升的牛市阶段(2005.6~2007.9),假设投资者以连续涨停打开当天的开盘价买入并持有一段时间后卖出而发生亏损的可能性分析
2005.6.1~2007.9.18期间,大盘处于上升通道中,从表1中可以看出,投资者按上述模式买入并持有一段时间后卖出而发生亏损的可能性明显低于包含两个牛市和一个熊市的1996.12~2007.9区间,但仍然较大,其中:
对非ST股票。若投资者按上述模式操作并在1个月后卖出,发生亏损的可能性为57.8%;若投资者按上述模式操作并在3个月后卖出,发生亏损的可能性为57.4%;若投资者按上述模式操作并在6个月后卖出,发生亏损的可能性为40%。
对ST股票,若投资者按上述模式操作并在1个月后卖出,发生亏损的可能性为46.9%;若投资者按上述模式操作并在3个月后卖出,发生亏损的可能性为44.4%;若投资者按上述模式操作并在6个月后卖出,发生亏损的可能性为31%。
为了检验上述结论是否具有稳定性,我们同样将连续涨停事件分成“连续涨停3天”、“连续涨停4天”、“连续涨停5天或以上”三类,然后分别统计在每一类事件下,投资者按照上述投资模式操作并持有一段时间后卖出而发生亏损的可能性。
表4:假设投资者在连续涨停打开当天买入并持有一段时间后卖出而发生亏损的可能性(假设买入价和卖出价均为开盘价,时间区间为2005.6~2007.9,市场处于一个牛市中)
票类别 |
连续涨停事件 |
在1个月后卖出发生亏损的可能性 |
在3个月后卖出发生亏损的可能性 |
在6个月后卖出发生亏损的可能性 |
有效事件数 |
发生亏损 |
亏损额超过10% |
发生亏损 |
亏损额超过10% |
发生亏损 |
亏损额超过10% |
非ST股票 |
连续涨停3天 |
60.48% |
41.13% |
56.45% |
42.74% |
40.32% |
33.06% |
124 |
连续涨停4天 |
58.82% |
43.14% |
62.75% |
49.02% |
43.14% |
35.29% |
51 |
连续涨停5天及以上 |
44.83% |
43.14% |
51.72% |
37.93% |
34.48% |
31.03% |
29 |
ST股票 |
连续涨停3天 |
43.02% |
22.09% |
40.12% |
25.00% |
28.49% |
19.77% |
172 |
连续涨停4天 |
51.96% |
33.33% |
50.98% |
34.31% |
31.37% |
20.59% |
102 |
连续涨停5天及以上 |
48.84% |
29.07% |
45.35% |
30.23% |
36.05% |
23.26% |
86 |
注1:本表分别用20、60、120个交易日近似代替1个月、3个月、6个月。表中的亏损可能性用按假定模式投资发生亏损的股票个数占样本股票个数的比例来代替。
注2:以1996.12为起点是因为深沪股市自1996年12月16日开始实施涨停板制度。
表4列出了结果,我们发现:
对非ST股票,以打开当天开盘价追买“连续涨停3天”的股票,并在1个月后卖出而发生亏损的可能性为60.5%;以打开当天开盘价追买“连续涨停4天”的股票,并在1个月后卖出而发生亏损的可能性为58.8%;以打开当天开盘价追买“连续涨停5天或以上”的股票,并在1个月后卖出而发生亏损的可能性为44.8%。
对ST股票,以打开当天开盘价追买“连续涨停3天”的股票,并在1个月后卖出而发生亏损的可能性为43%;以打开当天开盘价追买“连续涨停4天”的股票,并在1个月后卖出而发生亏损的可能性为52%;以打开当天开盘价追买“连续涨停5天或以上”的股票,并在1个月后卖出而发生亏损的可能性为48.8%。
与1996.12~2005.5区间相比,在2005.6~2007.9区间,以上各类事件下投资者按照上市模式投资发生亏损的可能性明显要低,这可能这段时期市场处于持续走强的牛市有关。
通过以上详细的分析,我们发现投资者追买连续涨停股票存在着相当的风险,自涨跌停板制度实施以来,追买连续涨停的非ST股票并持有一段时间后卖出而发生亏损的可能性超过60%,追买连续涨停的ST股票并持有一段时间后卖出而发生亏损的可能性超过50%,这些应引起投资者的充分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