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头大哥”被抓事件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网上论坛内荐股类帖子数量骤降, 与此同时,网易、搜狐等网站也及时加强了监管力度。
此外,继媒体竞相曝出“带头大哥”因涉嫌利用网络非法敛财,被吉林省警方控制的消息后,该案又有最新进展。警方昨天下午证实,“带头大哥”正在被报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网上反应
荐股博主发帖澄清
“带头大哥”刚被抓,这条消息就在论坛里传得沸沸扬扬。
昨晚,记者上网浏览了50多篇针对该事件发表的帖子,多数网友痛斥了“大哥”的欺诈行为,但也有网友提出反思——为何股民到此时才看清其“黑嘴”的真面目。
而另一方面,不少以荐股闻名的博主们发帖澄清自己“纯属无偿服务”,没有召集会员、收费荐股之举,如有出现,定为他人冒用名义。
还有博主甚至公开声明,以后不再推荐股票;更有甚者表示,若事态继续发展,不排除关博的可能性。
荐股帖子骤减四成
记者昨晚发现,多家网站论坛内荐股帖子数量明显下降。
今天上午,网易证券频道的相关负责人曾凡告诉记者,这几天荐股类帖子较平时下降了四成左右。
与此同时,网易“牛股博客”频道已经发出通知,要求被推荐的博客不得留下电话或QQ等直接联系方式,已经发布的必须删除,否则将被踢出推荐区。
搜狐财经频道的相关负责人樊震上午透露,这两天QQ群有偿荐股的广告明显减少, 该网站已经要求各版主发帖,提示相关风险。
营业部现场
股民反应冷淡
昨天下午,记者走访了两家营业部,发现已有股民在议论“带头大哥”将被批捕一事。但与网上相比,现场股民对此事反应较为冷淡。
记者在现场采访了30位股民,其中有6人表示之前就听说过“带头大哥”,17人表示由于被抓一事才知晓有“带头大哥”的存在,剩下的则表示不知道此人。
律师观点
不具资质不被允许
百伦律师事务所贾清林律师认为,“带头大哥”涉嫌非法经营被刑拘这一事件传递出来的一个基本信息就是未经批准并获得相应的资质,即从事有偿证券业务是不被允许的,超过一定的数额就可能触犯刑律,构成犯罪。“带头大哥”可能要面对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也有可能处罚会更严重。
贾律师表示,对于“带头大哥”案的受害人,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追讨损失及赔偿,同时,他提醒广大投资者,委托他人(有偿)炒股,一定要确认对方是否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具备相应的业务资格,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记者 何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