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个人的房产资料、购车资料、银行资料不时被泄密之后,在牛市冲天的背景下,股民的个人资料也被作为商品在网上公开销售:“股民资料一万个起卖,7分钱一位不还价”“共28万条广州股民信息,准确率达到80%以上”等等。记者调查显示,这些资料价格不等,但是股民的资料基本真实,购买者大多是投资咨询公司。而律师认为,如果是证券公司泄漏了股民信息,可被认为违约,股民可起诉之。而出售股民信息的行为完全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股民完全可以依法状告不法分子,并获得相应赔偿。
互动:我有话说
如果您也是被骚扰的股民,如果您也是其中的当事人,如果您有什么好的解决方法,如果您对该现象有话要说,请来信zwzx@gzdaily.com,或者来电81919191,或者传真81882345告诉我们,让我们一起面对这个我们共同关心的现象。
事实调查 3万元叫卖28万条广州股民隐私
“本站刚刚从证券公司内部获取最新54万多条(由原来40万条新增到54万条)全国股民详细资料(高度保密文件),数据库为Excel格式,信息内容包括股民姓名、性别、地址、邮编、电话、手机等。此资料乃市场孤品,是难得的第一手资料。全国股民名单信息真实可信,是你最好的商务伙伴。欢迎订购! 24小时咨询电话:1315900××××,QQ号:90886××”——昨日记者试着在网站输入“股民资料名单”搜索,类似这样的信息有上万条。有的信息还声称,“资料一万元起卖,一条7分不还价,以上数量可以详谈价格,不免费提供试用。本地的朋友可以见面谈或者见面买卖。”
记者随意加了一个QQ号,很快就和一个网名叫小新的人聊了起来。“在网上看到你的资料,有广州股民的资料吗?”“有啊,你要多少?”记者问,你有多少个?如何买?对方回答说,“6分一个,共有15万个,你直接到银行汇钱,我把资料发给你邮箱。”“如何能保证我的权益啊?”记者又问,他说:“绝对真实,如果你不相信,那我不卖了!现在记者盯得很紧,很难再从证券公司那里弄到!”
随后,记者在一个叫“本×宝”的网站又找了一个卖股民资料的QQ号码,这个人的资料显示:“广州市股民信息一手资料,一套外汇证券投资、股票、基金等业务拓展者梦想的客户列表!共28万条信息,准确率达到80%以上,相信该数据能助你成为销售冠军”。这个卖主对记者说,这些资料在他的合作伙伴手中,全部来源于证券公司,这28万条信息的售价是3万元,可以直接和记者见面交易,看见光盘的资料真实性后再付款。
股民反应:一天接十几个骚扰电话
为了确保本人的“权益”,记者向对方要了10个“样板”信息。在记者表明身份的前提下,和这些股民聊了起来。
1.徐××139××××1830 “我还真拿他们没办法!”
1997年,徐先生在广西开办了股东卡开始炒股,去年年初,徐先生将股市账户转到广州招商证券东风中路办事处。“我早有预感自己的个人资料被出卖了。”接到记者的电话,徐先生表示并不意外,他说:“我早习惯被各种陌生来电骚扰,这些电话每天至少也有三四个,多数是推荐股票基金的。”徐先生说,最令他感到头痛的是,最近一个月,随着炒股热潮不断升温,这种陌生电话越来越多,加上记者这个电话,他已经接了11个陌生电话了,“而且过去接到这种电话比较多集中在上班时间,现在不管什么时候都有,不胜其烦。”面对自己的个人信息成为不法分子牟利的工具,徐先生很是无奈地说:“我还真拿他们没有办法,唯有尽力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
2.刘小姐(化名) 159××××8888 “今后,我每三个月换一次号码。”
刘小姐是个老股民,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炒股了,而股东卡则是最近几年才从其他地方转到广州来的。最近一年多,刘小姐的遭遇和徐先生颇为相似,每天都有十多个陌生电话打到她的手机上,而且几乎每一个电话都是投资咨询公司打来的。“说实在的,我还真佩服这些公司的员工,不厌其烦地来电话,每天给你推荐不同的股票基金。”刘小姐气愤地说,“刚开始,我还是很礼貌地拒绝他们,请他们不要再打来,但是他们天天打时时打,上班工作受很大影响。”她觉得要摆脱这种被骚扰的困境唯有不断地换手机号,“我想好了,今后,我每三个月换一次号码,看是你窃取信息快,还是我换号码快。”
3.徐×全 139××××3681 “我要报警,把骚扰号码交给警方”
“我不是股民,但早被那些投资信息轰炸得死去活来了。”接到记者电话,徐先生禁不住大吐苦水,“我对炒股这些投机性质的东西一向都不怎么喜欢,所以,大伙儿炒股炒基金炒得那么起劲,我从来都不为所动,那些人怎么就把我的信息弄到股民名单里面去了呢?”徐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工作的需要,他不能用看到陌生号码就不接的办法来避免骚扰,而换号码就更加为难了,记者问:“要是这种骚扰持续不断,你怎么办?”“我报警,我觉得这是最实在的办法了,把骚扰号码交给警方,让他们去查。”徐先生不假思索地答道。
证券公司:同行很可能互窃客户资料
到底什么人能接触到股民的原始资料呢?记者就此采访了银河证券的相关管理人员陈小姐。
“营业厅的客户资料分为两种,一种是电子资料,这种资料,只要是营业厅里有工号的营业员都有可能接触到,另一种是纸质档案,纸质档案由专人管理,每次只能调阅一个客户的资料而且必须详细记录调阅原因。”陈小姐指出,虽然营业厅里的每一个员工都可能接触到客户的个人资料,但每次只能查阅任一客户资料而不能批量查阅,“营业厅的员工里,只有经理这一层极可能批量查阅客户资料,其实,这就是一个防止批量失窃的有效手段。”陈小姐还告诉记者,虽然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只要有工号就可以接触到客户资料,但下班之后,电脑平台的主机关闭,各营业厅的电脑进入屏蔽状态,即使持有员工工号也无法对任何信息进行查询。
“券商之间的竞争越来越白热化,获取竞争对手的客户资料也是知己知彼的斗争手段。”陈小姐指出,目前同行之间的竞争很可能引发相互窃取客户资料的危机。“当然,这更可能是一些投资咨询公司为了拉拢客源使出的损招,也不排除一些电信公司为了招徕客户使用其公司提供的信息平台而这样做。”
律师说法:营利性泄露他人信息犯法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广州中粤云天律师事务所的朱毅华律师。“泄露他人信息者,如果以营利为目的,有可能触犯刑法。”朱律师说,例如某证券交易中心的员工以每条信息多少元的方式将客户的个人信息出售,法律要视乎他的销售对象取得这些信息后如何使用,如果情节严重,有可能触犯刑法。“另有一种可能就是泄露者并非以营利为目的,仅仅是工作不慎,这种情况,泄露者要向受害者赔礼道歉,并立即停止这种侵权行为。”
对于“中间商”,也就是从泄露者手上购取他们的个人信息再出售的人,朱律师说:“他们的行为属于非法经营,如果非法经营所得的数额在5000元以上就构成刑事犯罪。”而非法经营所得在5000元以内的,除了如数没收非法所得外,还要视乎情节轻重,如果情节严重者将可处以治安拘留及处罚金2000元。
此外,朱律师表示,如果股民的个人信息直接显示在某网站的网页上,股民应立即要求删除该信息。朱律师还指出,要必须请网络管理人员配合,在删除信息的同时,查出投放信息者的IP地址,然后报警。如果网络管理人员不肯配合,该网站及其管理人员就变成了“共同侵权”。如果股民本人接到骚扰电话或短信,应及时报警求助。(谭秋明 何有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