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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火爆催热非法借贷 已引起公证部门高度警惕
2007年04月25日 14:03 来源:解放网——新闻晚报

  股市火爆,一些市民不惜通过非法借贷筹资炒股,而这些非法借贷竟将借款协议拿到公证处公证,以获取讨债权利,这引起公证部门的高度警惕。

  张先生最近听说朋友买股票,资金翻了几倍后,萌生入市狠赚一笔的想法。有人向他推荐一位“神秘”人物,可用房屋向其抵押借款,虽然利息高,但相比股市暴利,值得一博。于是张先生将自己市值80万元的住房抵押贷款40万元,双方将协议拿到公证处公证。

  “股市火爆,这样的协议我们接到很多。”黄浦区第二公证处主任张文说,其实这是非法借贷在玩手段。这些非法借贷与借款人签署两份协议,第一份协议拿到公证处,是公开规范的,还款利息符合规定。但在第二份不去公证的协议上面,约定借款人先从借款中归还部分利息,比如一个人借了30万元,先扣除5万元利息,借款人实际到手的是25万元,然后借款人再按第一份协议约定的利息还款。这样,借款人实际要还的利息超过了我国法律“民间借贷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的规定,也就是高利贷。

  张文称,公证过的协议相当于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放贷人有权申请法院执行。有的人在签协议时,还签一份房产拍卖委托书,借款人还不了钱,对方就会将房子拍卖抵债。根据我国法律,即使借款人拿着两份协议去法院起诉,法院也只会认可公证过的协议。

  张文称,他们公证处曾出具过一份执行证书,是一份典当行的合法还款协议,一人拖延80万元借款一年左右,就要还300多万元。可想而知,借非法借贷的钱,利息更高。

  公证部门提醒,借款前要评估自己的承受能力,需借款可到合法机构,不要染指法律禁区。(王凤梅)


 
编辑:席梦婷】
:::相 关 报 道:::
·人大代表建议制定民间借贷法 让"吴英"不再出现
·借贷人六次还贷过期 法官表示银行有权解除合同
·民间借贷普遍存在且日趋活跃 中介机构已具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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