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核定本市发行2009年地方债券规模共76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市人大常委会昨天表决通过了《上海市2009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方案,2009年市本级预算调整如下: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将分配本市的7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于以下用途:一是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4.6亿元,二是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9.25亿元,三是生态建设工程56.35亿元,四是其他涉及民生的项目建设5.8亿元。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保障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同时,统筹安排本市综合财力,逐年建立政府偿债资金,落实还本付息责任。(记者 王海燕 实习生 朱珉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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