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召开,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彩票管理条例(草案)》。这标志着中国彩票行业向法制化迈出了一大步。
我国自1987年开始发行彩票以来,彩票发行规模稳步扩大,对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有些尴尬的是,这20多年里,彩票行业一直是在没有法律保护的情况下“裸奔”。尽管彩票管理立法在2001年就被列入财政部立法计划,但2002年《条例》起草完毕后,经过几易其稿后,直至2008年的3月份才拿出草案向外界征求意见。彩票法,也算得上是中国最难产的法律之一。就目前出台的《草案》内容来看,主要在几个方面会对彩市产生影响。一是会对打击私彩有积极的影响。以前因为没有专门的法律或条例约束,检察部门不能对从事私彩的人员依法处置,只能用经济、行政等手段进行干预,打击力度显得不够。而《草案》中明确规定:未经国务院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行彩票。有了法律的保障,这必将改变目前在打击私彩上的窘境。
二是彩票资金管理将更透明。《草案》中明确写到:彩票奖金、彩票发行费和彩票公益金占彩票资金的比例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另外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将彩票销售财务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长期以来彩民关注的彩票公益金使用问题,有望得到全面改观。
三是《草案》中明确规定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能更有力地保护各方的利益,也将大大减少目前彩民与彩票发行机构对簿公堂的局面。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原则上通过的仅仅是条例的草案,草案离正式的条例还有许多修改和完善的地方,而且管理条例即使出台,也并不等于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彩票法出台。但有据可依总比没有好,在彩票法尚未制定前,一部管理条例也能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王会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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